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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的探视时间有什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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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探视,但要经过机关同意,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会见。那么法律上对探视是怎么规定的呢?1、机关对于未决犯是不允许探视的主要是为了防止串供但可以进行假释或者保释。在法庭没有判决之前只要不是重大案犯被拘留24小时以后可以进行假释或者保释,但要经过机关同意 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 但辩护律师可以。3、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 机关就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上就是对拘留所的探视时间规定的内容,希望分享的内容对你有用。《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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