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动态考核标准
一、汇总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资质类别及等级 质量机构负责人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动态考核 1 质量管理体系 (20分) 2 管理机构设置 (20分) 3 质量教育培训 (10分) 4 质量投诉处理 (20分) 5 质量标准化管理 (30分)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检查结论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在对应项目打√) 姓名: (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 检查人员 姓名: (主管部门)执法证书编号: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实际得分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在对应项目打√)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受检(自查)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受检(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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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分说明
1、此表及以下表格可作为企业自查使用,也可作为主管部门抽查使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对应5个分表,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作为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的依据。结合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结果,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动态考核结果。
2、考核实际得分85分(含)以上为合格,考核实际得分70分(含)至85分(不含)为基本合格,考核实际得分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动态考核汇总得分计算方法(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
(1)各分表中20分(含)以上项目为主要评价项目,20分以下项目为一般评价项目。每个分表中有2项主要评价项目或3项一般评价项目得分为0,该分表不得分。汇总表单项得0分,考核实际得分为0分。
(2)汇总表(分表)实际得分=汇总表(分表)在考核表中实得分之和乘以汇总表(分表)该分项应得分值/100。 (3)表中每项扣减分数总和超出该项应得分后,该项实得分数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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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动态考核分表
2-1: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1、未按规定建立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扣20分。 2、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变化而适时更新、修订完善的,扣10分。 3、虽建立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但内容不明确的,每一项扣5分: 1)制度内容空泛、不具体、不符合实际情况、缺乏可操作性的。 2)部门、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不明确的。 3)部门、岗位的质量管理权限不明确的。 1、未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或体系不健全的,扣20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10 分: 1)未建立质量管理决策机构。 2)未明确组织体系各层次第一责任人。 3、未按照规定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或自查情况弄虚作假的,扣20分 1、企业未制定远期或阶段性质量管理目标的,扣20分。 2、企业未进行质量管理目标检查考核实施兑现的,扣20分。 3、企业质量管理目标未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的,扣10分。 4、企业质量管理目标未分解到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扣5分。 5、职能部门未制定部门质量管理控制目标的,扣5分。 6、分公司或项目部未制定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目标的,扣5分。 1、企业未建立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制度的,扣20分。 2、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制度不健全的,扣5-10分。 3、未按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制度落实奖罚的,扣10分。 4、质量管理奖惩考核制度奖罚落实不到位的,扣5-10分。 1、企业未建立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扣20分。 2、企业未制定对分包单位选择、评价办法的,扣20分。 3、企业未对分包单位实施定期检查和考核的,扣20分。 4、企业对分包单位检查和考核内容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5分: 1)分包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2)违约违章记录3)绩效 5、企业未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的,扣5分。 6、企业未检查督促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扣10分。 7、企业未建立分包单位资质、人员等证件档案台账,扣10分。 8、证件档案不齐全的,扣5-10分。 9、企业未按规定对分包单位实施统一质量管理,每一项扣5分: 1)未选择合法的分包单位。 2)未与分包(供)单位签订质量管理协议。 3)未对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实施检查和考核。 4)未及时清退不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未在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其质量管理能力进行评价。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质量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20 2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查企业管理文件 20 3 企业质量管理目标落实情况 20 4 质量管理奖惩考核落实情况 20 5 分包队伍质量管理 查管理文件及施工现场 20 检查项目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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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质量管理机构设置检查表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检查评价方法 查管理文件 查施工现场 应得分 评 分 标 准 1、未建立专门质量管理机构的或未明确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扣20分。 2、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不具备相关资格的,扣10分。 总承包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总承包二级、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质量管理机构专职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缺少证明质量管理机构设立及任命负责人相关文件的,扣10分。 4、质量管理机构职责的制定缺少质量管理体系季度自查、项目检查、教育培训、标准化管理、质量保修与投诉等质量监督职责的,扣5-10分。 5、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弄虚作假或未行使职能的 ,扣10-20分。 6、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少一人扣10分。 本地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少于6人,外地入青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少于4人;本地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少于4人,外地入青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少于3人;本地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下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不少于3人;其他企业不少于2人。工程量在5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20万平方米,质量管理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各增加1人。 1、中标项目经理与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不符的,扣20分。项目经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扣20分。 项目经理未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扣20分。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扣20分。 2、施工现场未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扣20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每缺少一人扣10分。 建筑工程合同造价5千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质量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得少于2人;1亿元(含)~5亿元或5万平方米(含)~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得少于3人,每增加5千万(含)~1亿元或1万(含)~5万平方米的,质量管理专职人员增加1人,并设立质量主管。 劳务分包企业施工现场项目部质量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要求:施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质量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施工人数在50(含)~200人的,不得少于2人。施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不得少于3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质量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扣10分。 4、项目部未开展每周一次质量检查的,每缺少一次扣10分。 5、项目经理等应进行考勤的人员每月在岗时间少于20天的,每发现一人扣5分。 6、项目部质量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每天对施工现场质量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7、未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8、未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的,每发现一起扣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 20 2 现场质量管理人员 20 4
10分。 9、企业及项目部伪造施工质量控制资料的,扣10分。 1、质量管理机构未配备日常检查设备的,扣5分。 2、质量管理机构无管理必要经费的,扣5分。 3、质量管理机构设备与经费管理混乱的,扣1-5分 4、质量管理机构未配备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图集的,扣5分。 5、质量管理机构未配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扣5分。 1、质量管理机构人员无责任分工的,扣10分。 2、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责任分工不明确的,扣5-10分。 3、质量管理机构人员责任未落实的,扣5-10分。 1、未制定质量检查制度的,扣10分。 2、制定的质量检查制度不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定的,扣5-10分。 3、质量检查制度不具体、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1、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对青岛市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项工程质量检查每月应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0分。 2、外地入青建筑施工企业其总部质量管理机构对青岛市辖区内的在建工程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少一次扣10分。 3、企业及项目部质量管理记录不全,存放整理不清晰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4、企业质量检查记录中提出的隐患字迹模糊、检查记录不全、不清或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5、质量管理人员未及时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查处并做好记录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6、质量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对各类隐患未及时发现或未进行有效整改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7、企业分管负责人开展检查记录不真实或代签字或质量机构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8、质量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不到岗到位、企业与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或质量与管理人员相互兼职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9、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扣30分。 1、未建立质量管理会议制度的,扣5分。 2、会议记录收集不全的,扣1-5分。 3 质量管理机构设备与经费 5 4 5 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分工 质量检查制度的制定 查管理文件 查施工现场 10 10 6 质量检查制度的落实 30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7 会议,公布检查、处罚情况,部署任务 查管理文件 5 检查项目小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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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质量教育培训检查表 序号 1 评 价 项 目 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查管理文件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20 评 分 标 准 1、未制定质量教育培训制度的,扣20分。 2、质量教育培训制度内容不具体,不明确的,扣5-10分。 3、质量教育培训制度不具备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1、未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的,扣20分。 2、计划中未规定教育培训频次的,扣5分。 3、计划中未规定教育培训内容的,扣5分。 4、计划中未规定教育培训负责人的,扣5分。 5、计划中未规定教育培训参加范围的,扣5分。 1、未组织质量教育培训活动的,扣20分。 2、未分层次组织质量教育培训活动的,扣10分。 3、无法提供教育培训活动签到表的,扣5分。 4、无法提供教育培训活动内容原始记录的,扣5分。 5、教育培训后未组织考核的,扣5分。 1、未建立企业总部管理人员质量教育档案的,扣10分。 2、管理人员教育档案记录不全的,扣5-10分。 1、未建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教育档案的,扣10分。 2、管理人员教育档案记录不全的,扣5-10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2 企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 20 3 实施教育培训活动,培训考核有记录 查培训档案 企业管理人员教育档案 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教育档案 20 4 5 20 20 100 检查项目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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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质量投诉处理检查表 序号 1 评 价 项 目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 检查评价方法 查管理文件 应得分 10 评 分 标 准 1、未制定投诉处理制度的,扣10分。 2、未制定投诉处理工作流程的,扣5分。 3、投诉处理制度不具备可操作性的,扣5-10分。 1、未设置投诉处理专职部门的,扣20分。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2 设置企业专门投诉处理人员 20 2、未设置投诉处理负责人的,扣20分 3、未设置专门投诉处理人员的,扣20分。 3 投诉处理记录、齐全 10 1、无投诉处理记录的,扣20分。 2、投诉处理记录不全的,扣5-10分。 1、未制定在建工程定期回访服务制度的,扣20分。 4 在建工程回访服务 查相关记录 20 2、未定期回访并做记录的,扣20分。 3、未开展雨后排查的,扣20分,雨后排查记录不全的扣10分。 4、回访记录不全或未定期进行的,扣5-10分。 1、因施工质量原因,每发生一起投诉扣10分,同一工程连续发生3起或3起以上投诉的,扣40分。 5 投诉处理结果 40 2、对投诉处理推诿扯皮,不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处理工作的,每发生一起扣40分。 3、投诉处理不力,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未处结的,扣20分。 检查项目小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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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质量标准化管理检查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评 价 项 目 图纸会审 深化设计 技术交底 材料设备样品库 图片展板 实物样板 工程样板 平面与高程 查管理文件 水电设备标识 止水节设置 考核、验收记录标识 查施工现场 查相关记录 3 5 5 检查评价方法 应得分 8 6 5 3 5 10 10 3 评 分 标 准 1、不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影响使用功能,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结构施工阶段,是否及时,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装饰装修阶段,是否及时,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设备安装阶段,是否及时,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简图、图片交底或文字交底是否及时完备,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结构材料样品、装修材料样品及设备安装材料样品是否及时更新,缺少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质量通病文件展板、土建工艺做法展板、设备工艺做法展板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技术展板,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主体结构展示内容、墙体砌筑展示内容、门窗安装展示内容、外墙保温展示内容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卫生间建筑做法展示内容、屋面建筑做法展示内容,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楼地面面层做法展示、内墙面防开裂措施、天棚装修做法展示、厨卫间墙面做法展示、水暖管道敷设、管沟面层做法展示,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墙面500mm标高控制线是否弹线设置,是否及时,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墙体外边沿200mm平面控制线是否弹线设置,是否及时,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1、水、电、暖设备位置是否喷色标识。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功能是否贴字标识。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管线走向是否弹线标识。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卫生间大便器受水口、洗脸盆甩口等部位采用成品止水节,未设置的扣5分;设置位置不当的,扣3分。 1、主体实测实量专用章、数据、位置标识是否上墙,是否及时,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装修考核专用章、考核数据、考核位置标识是否上墙,是否及时,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1、地下室外墙螺栓孔防水封堵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施工,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地上楼层对拉螺栓孔防水封堵情况,是否按照要求施工,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1、拉结筋设置位置、标示是否符合要求,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是否设置皮数杆砌筑,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梁、板底是否设置预制三角形块,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1、不同基地交接处、墙面剔槽处、施工洞口处等钢丝网片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2、在抹面层灰前整个墙面是否满铺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有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1、门窗框、玻璃是否覆膜保护,是否及时,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管道、地漏是否缠绕塑料布保护,预留管道承插口是否采用专用护具保护等,是否及时,缺少或不完整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8
对拉螺栓孔防水封堵 12 填充墙体砌筑 10 墙体抹灰 10 成品保护 5 100
检查项目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