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一教疏,状,牒文定知集
第一篇:
疏:即疏文、奏疏。疏文者,则信徒对众神疏通之意。《文体明辩》云:“按奏疏者,群臣论谏之 总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道教科仪,用处最广,通称“疏文”,或称“文疏”,有时仅谓之“文”。用纸则依所奏之事、神而别之,通常以黄、红最多。
第二篇:
状:向众神陈述,概用状。仅焚化,不用宣读。 为下司对上司陈述事实之文字,谓之状呈。 第三篇:
牒:建修斋醮牒文,系指问天廷之呈文禀式,及神与神所行移文。
原为旧时官文书之名,指上司移文。郑字通云:“说文,札也,广韵,书版曰牒。”古人书板手简,许词皆曰牒。宋元丰以后,始改讼词为状,神前誓词曰:誓状,惟官府公移曰“牒”。
在道教奏告之中,向一系列神灵发递文书,问这些神灵报告举行斋醮,请其协助,因神格之高低,故分为奏状、申状、牒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