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 (1)各类民事纠纷;
(2)民事违法行为所引起的纠纷; (3)违公共道德引起的纠纷;
(4)轻微刑事违法行为引起的纠纷,如侮辱、诽谤、损害名誉、虐待、干涉婚姻自由等。
(5)针对特殊环境下的因素变化,新出现的对农村土地承包调整、土地征用、移民和城市拆迁等纠纷案件。 2、调解主持人如何选定?
(1)《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25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根据需要可以指定若干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当事人对调解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调换。”
(2)回避:一是调解员与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二是调解人员与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调解的公正解决;三是调解人员与纠纷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四是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3)指定若干人民调解员共同参加调解 ;邀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参加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六章,35条。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基本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附加: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合法原则、合情合理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5、人民调解员的回避要求/制度
(1)调解员与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
(2)调解人员与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调解的公正解决; (3)调解人员与纠纷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6、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性质 合同法律关系
7、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是否收费?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8、人民调解协议无效的情形
(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5)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节的 9、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的要件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0、人民调解组织的范围
(1)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2)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3)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4)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11、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纠纷的范围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有关部门管辖处理的; (2)人民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的; (3)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4)已构成犯罪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 (5)已经申请基层处理或处理完毕的; (6)其它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12、人们调解的概念
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等,对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民间纠纷,
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和规劝疏导的方法,促使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和互相谅解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它是人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群众性自治活动。 13、自愿原则的概念
指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必须依当事人的意志,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将调解员的意志强加给纠纷当事人,更不能采取任何强迫措施。
14、背对背调解法的含义
就是在调解时,不让当事人进行直接地沟通,而是由人民调解员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 ,使双方不断让步,分歧逐渐缩小,从而达成调解的方法。 15、人民调解员的任期
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或连聘
16、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单位
1)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 3)基层人民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实施日期:自2011年1月1号起施行。 18、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人数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19、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的禁止行为 (1)偏袒一方当事人的; (2)侮辱当事人的;
(3)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 ·人民调解员的职业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20、人民调解中当事人可享受的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1、人民调解中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22、平等原则的含义
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必须保证各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23、二分法的含义
就是人民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要注意当事人行为的两面性,对正确的方面要充分给予肯定,对错误的方面要进行必要的批评。 24、合情合理原则的含义及适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合情合理原则含义:指在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应遵循的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兼顾天理、人情,以当事人在情感上能够接受的方式和人们共同认同、信守的公德为标准,尊重当地的公序良俗进行调解的行为活动准则。 (2)应注意的问题:
①要注意运用调解衡平技术,以实现情、理、法的融合、衡平与协调。要准确把握情理限度,维律和权威。 ②可依据善良风俗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但要坚决反对迷信。 25、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十六字方针
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 26、群体性纠纷的特点
(1)涉案人数多,规模大,影响大; (2)纠纷原因多样化 ;
(3)调处的压力大、难度大;
(4)纠纷当事人的行为性质易发生转化; (5)对抗性强,矛盾激烈,容易激化 27、如何调解群体性纠纷
(1)在思想上要增强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纠纷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2)立足预防,重在化解,防微杜渐,力求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3)广泛借力,动员各方力量,多管齐下; (4)迅速,及时作出反应;
(5)抓重点、抓关键,找准突破口; (6)积极疏导、冷静处事
28、人民调解中,可申请调解员回避的几种情形 (1)是调解员与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
(2)是调解人员与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调解的公正解决; (3)是调解人员与纠纷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4)是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29、调解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1)纠纷概况; (2)争执的焦点;
(3)调解要达到的目的;
(4)调所具体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 (5)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6)具体的工作方法和工作重点;
(7)对调解可能达成的协议的基本设想。 30、调解的主要步骤
(1)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双方当事人陈述; (3)进行调解; (4)达成协议; (5)调解回访
31、运用纠纷要素进行调解的技巧(案例,大题) ㈠根据纠纷时间进行适当调解的技巧
纠纷的时间要素,主要指纠纷发生的时间、持续的时间以及纠纷发展的阶段性、反复性等等。在调解中运用时间要素的技巧,主要包括纠纷发生的预测预防技巧、调解纠纷的时机把握技巧等。 2)纠纷发生的预测与预防技巧
民间纠纷的发生有很大的偶然性,也有一定的必然性。民间纠纷在发生的时间上存在一定的规律。有经验的调解员,往往可以预测到某种纠纷在某个时间段容易发生的可能性,从而提前做好准备,或及时地开展工作而避免纠纷的发生。
有不少类型纠纷的发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例如,夏季容易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在冬季,年前工资、债务纠纷容易发生,年后则劳务、赡养、承包等纠纷增加;节假日里,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多;三夏大忙季节争水、争农机、争场地纠纷多。 3)调解的时机把握技巧
调解的时机概况起来包括这么几方面:一是调解员介入调解的时机;二是对于持续时间长、久调未决的纠纷,调解员再次进行调解的时机;三是调解员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调解活动,促成事态转化的时机;四是调解员在适当的条件下拿出调解方案,促成协议达成的时机。 ①主动介入进行调解的时机 ②再次进行调解的时机
有些纠纷,持续的时间长,调解的难度大。这样的纠纷往往需要进行反复多次的调解才有可能解决。那么,一次调解不成,什么时候进行下次调解呢?总的来说,有这么几种情况下,是可以考虑再次调解的:一是上次调解不成后,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再次调解的成功创造了条件。如原来无赔偿能力的当事人现在有了赔偿能力,原来有第三者的当事人现在断绝了与第三者的关系,调解员发现有新的资源可加以利用等等。二是上次调解不成后,经过一段时间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减轻,变得更加冷静理智。三是纠纷有升级、激化的动向,不及时地再次调解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③促成事态转化的时机
④拿出调解方案,促成协议达成的时机 ㈡根据纠纷地点进行适当调解的技巧
纠纷地点是纠纷的要素之一。任何纠纷都是在一定的空间地理位置和一定的外在环境之中发生的。纠纷的地点对于许多纠纷来说都有着重要的考量意义。同样的纠纷发生在不同的地点,其纠纷的严重程度及对当事人的意义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比如,同样都是被人打一耳光,在公众场合和在单独场合,其影响和对当事人的伤害程度显然是不一样的。再比如,婚姻家庭冲突,如果发生在家庭之外,纠纷的严重性就会增加,调解的难道就会增大;相反,如果发生在家庭内部,问题也许会比较容易解决。因此,调解纠纷必须充分考虑到纠纷的地点要素,根据纠纷发生的地点特点而选择、调整调解策略和方法,切实做到因地制宜。
·根据纠纷特点选择调解地点的技巧 根据实践,调解的场所可以做如下划分:
严肃型场合。特别适合那些侵权、损害等一方守法,一方有过错而不讲理、霸道的纠纷。 ①亲切型场合。特别适合那些家庭婚姻类的纠纷。
②自尊型场合。特别适合那些当事人会故意不通情理、胡绞蛮缠的纠纷。
③特定场合。在与纠纷有关联的特定场合调解会使当事人触景生情,容易动感情和冲动,特别适合那些需要调动当事人特殊情感来促进调解的纠纷。 32、撰写人民调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格式:
人 民 调 解 协 议 书
编号:
申请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纠纷简要情况: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调解员(签名) 年 月 日 五、人民调解协议书范例: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
编号:(2007)×民调字第028号
申请人:王某某,男,21岁,汉族,××省×县人,某市富强标准零件加工厂工人,住该厂职工宿舍。 被申请人:张某,男,46岁,汉族,××市人,某市富强标准零件加工厂(私营企业)厂长 。
纠纷简要情况:2007年9月15日晚19点左右,申请人王某某在被申请人张某开办的富强标准零件加工厂工作时,被钢丝拉伤手部,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一万一千三百元。王某某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五万元。张某以事故主要是因王某某自己操作不慎而造成为由,拒绝全部支付医疗费和其他费用。王某某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调解。张某也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查,双方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但对赔偿数额争议较大。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了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申请人张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共计人民币贰万伍仟园。 二、王某某与富强标准零件加工厂从即日起解除劳动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
协议签订后三日内(2007年10月30日前)于富强标准零件厂财务室一次性付清现金贰万伍仟园。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王某某 当事人:张某
×××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
调解员:李某 二00七年 十月 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