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金融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根据长人社发[2013]63号《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长人社发[2017]26号《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第九轮竞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竞聘方案。
一、竞争范围和对象
在事业单位中,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评审、考试、定职等方式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聘任岗位
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对在岗在编人员进行岗位确认,符合条件的聘任人员可参加岗位聘任。
三、聘任条件
(一)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会计、经济、工程等相应准入资格证书;
3、达到其他规定的相关任职条件: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五至七级3个等级,竞聘五级岗位需在六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竞聘六级岗位需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竞聘七级岗位需具有副高级任职资格。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八至十级3个等级,竞聘八级岗位需在九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竞聘九级岗位需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竞聘十级岗位需具有中级任职资格。本次竞聘,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12年可直接参加八级岗位竞聘。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十一至十三级3个等级,竞聘十一级岗位需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6年;竞聘十二级岗位需具有助理级任职资格;竞聘十三级岗位需具有员级任职资格。
由机关交流到事业单位工作,符合烟台市“直接晋升”并取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比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二)直接聘用条件
1、符合岗位聘任基本条件,任职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男满58周岁、女干部满52周岁、女工人满47周岁接近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由机关交流到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不满两年的人员;
3、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
(1)享受特殊津贴的;
(2)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学科(技术)带头人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
(3)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称号的人员。
(4)获、市及以上机关表彰的;获市级及以上门和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专业奖励的;
(5)被县里抽调从事重点工程、重点工作一年以上的;
(6)上一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不占岗位,经批准可不参加竞聘,并在核岗之前单独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否则无效。 (三)不予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竞聘资格,不予聘用:
1、具有与本单位工作职责无关的专业技术的;
2、一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政治、经济问题正接受组织审查的;
5、被劳动教养以及触犯刑律的。
四、竞聘程序
1、成立聘任组织: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李姗、刘波。聘任小组负责制定竞聘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受理考核及聘任结果异议;负责公开竞聘岗
位数额、岗位职责、竞聘条件、竞聘程序、聘约内容、有关纪律等。
2、公开报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岗位数额,具备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本人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
3、资格审查:由聘任领导小组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确定竞聘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4、个人述职与演讲答辩:述职主要是将上一聘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演讲答辩的主要内容为竞聘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打算、建议等。
5、综合评议:聘任领导小组根据竞争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价,对是否聘任、聘任级别提出初步意见,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6、聘前公示:聘任领导小组综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聘任人选后,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7、办理聘任手续:对确定的聘任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行文公布聘任结果,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聘任手续,落实相关岗位待遇。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轮竞聘聘期为两年,从
2、在竞聘中,首先竞聘高级、中级、初级各级别岗位,然后再竞聘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岗位。竞聘高、中级各级别岗位的降聘人员,不再参与下一级别岗位竞争,直接聘用下一级别最高等级岗位,不占用下一级别的岗位数量。竞聘各级别内部较高等级岗位中的降聘人员,可再参加下一等级岗位竞争。
3、上个聘期的降聘人员,本聘期如符合本方案规定的竞聘条件,可按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竞聘,但降聘期间不计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