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现将《*******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原则
1、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
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二、范围和条件
2、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市直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除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竞聘的岗位外,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3、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滨办发〔2007〕60号)规定的岗位基本条件,并符合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4、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岗位工作需要,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符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要求的,在征得市人事局同意后,也可直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聘程序
5、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单位其他各类岗位的聘用,研究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岗位设置、参加竞争人员范围、任职条件、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人员构成、竞争的方法程序、组织领导、时间安排等。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并实施。
6、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1)成立聘用工作组织;
(2)公布竞聘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3)个人报名;
(4)单位聘用工作办事机构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参加竞争人员进行公示;
(5)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6)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推荐意见,聘用单位领导班子在推荐人选中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7)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要将竞聘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连同《*******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备案表》(附件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附件2)和《*******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市人事局,对其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9)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7、事业单位规模小、人员少的,主管部门可按照上述基本程序,统筹组织竞聘上岗。
四、聘用期限
8、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应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
求,合理确定具体聘期,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9、市直事业单位首聘时间定为2009年5月;五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一个聘期为3年,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一个聘期为5年。在此期间各单位一般不再新聘人员,因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特殊原因,经市人事局批准聘任的,其聘期截止时间与首次聘任人员聘期截止时间一致。聘期满后必须重新进行竞聘(续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聘期可明确至退休或无固定期限。
10、专业技术人员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的,可按现聘岗位签订聘期至退休的合同。
五、工作要求
1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必须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12、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根据事业单位事业发展需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聘用到位,首次组织聘用应留有一定数量的空缺岗位,用于培养、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
1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其中正、副厅级领导干部(三、四级管理岗位任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报组织部审批;正、副处级领导干部(五、六级管理岗
位任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报组织部审批;滨州学院副处级及以下人员和其他单位正科级以下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报其行政任免机关审批。专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不得兼任专业技术岗位;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有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和职责任务。
(2)经审批同意兼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竞聘结果报市人事局审核认定。
14、在首次竞聘时,现有在聘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竞聘明确超比例聘任人员的数额和人员名单,所占岗位作为事业单位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核销。
15、事业单位调入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竞聘上岗的程序进行聘用。在调入专业技术人员前,应向其明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和拟聘用岗位,调入后聘用什么职务,享受什么待遇。调入前在原单位已聘用较高等级岗位,调动后需低聘的,应征得拟调人员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因事业单位发展和工作需要,需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可事先提请市人事局核准,设置特设岗位。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时,应先核准设置特设岗位后,再办理引进手续。
16、竞聘上岗应充分听取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具体实施时,应成立7人以上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对应聘人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六、组织领导
17、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所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实施工作。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18、严肃竞聘上岗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
19、各单位应按本实施方案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09年6月30日前报市人事局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核认定。对符合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附件1:*******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备案表
附件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附件3: *******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