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
卖方:广东 .......... 集团有限公司
购销合同书
签约日期: 合同号: 销吿员:
为了保降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买虫双方按照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2. 1货物』值: ,> 9 4?fci:»ra. 2. 3安装费用: 2. 4合同总值:
R.MB QUR RMB 元(人民币) 元 元 元(人民币) ( 不含税价
货規格 RM 2. 5本合同货价只适用B:
、型号 物材质/顔色 明数量 细单价 : 备注 名称 単位 金額 合 计:人民币 元整 合合同金额即RMB 合同金額即RMB 同元 于签订合同后即支付。
¥ 金額:、三、付款条件:
3. 1合同定金:
3. 2合同余款: . 元于交货日期(即日验收产品后)即日支付.
并清楚注明所结算的
3.3支付方式为保障买卖双方利益.买方必须把上述的货款于指定的期限内用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编号.
3. 3.1以支票付款.
抬头:“广东 ........ 集团有限公司” 请勿以空白抬头支票付款.
3. 3.2卖方根据定金入账日排单生产,卖方有权根据款項入底情况安排生产、供货,依此推算生产、变货日期.买方未按期付歎,由此造成的损
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3. 3. 3如买方声称己经用空白抬头支票或现金付款.
而又不能提供卖方己收到款項的凭据或证明.
经卖方通知买方付款而买方拒不付款时,
视为买方未付款.
买方应承担由
买方应立即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此引致的损失及卖方追讨货荻的费用.
四、交货条款:
4.1生产周期:一天,以定金到卖方银行之日起计算.交货期限:
句』一月一日前.组裝期为交货后―天
内完成.除买方未及时提供可组装现场外。
联系电话: 4. 2交货地点:一指定收货人:
4.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曾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发生损坏或丢失的风险由矣方承担: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发生任何损坏或丢失.均由
买方承担責任.
五、货物运输' 安装和羚收:
5.1货物运输、安装皆由卖方负責.
5.2卖方依合同所订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买方必须提供可组裝现场:否则卖方有权哲緩安装.且买方即应接收并妥善保管金部货物.
5. 3如因电梯的维修或体积不足容纳货物而需雇用搬运匸人.由此引致的额外费用.卖方不予承担。 5.4 X方应在组装完毕后三日内验收完成(木制商品则应组装完毕后即验收)
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买方在期限内不盟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 品质保证:
,如有异议应在此期限内以节
6. 1质酸要求:卖方保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6. 2傭后服务:卖方将按照保用服务证书之保用服务细则提供五年保用及终々服务.
七、 述约责任:
7. 1卖方责任:
7. 1. 1卖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繼、水灾、风灾等)而不能交货,卖方须按照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
违约責任.
10%承担
7. 1. 2卖方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货达 7. 2买方责任:
30日构成不能交货.
7.2. 1报价单上列产品及其颜色不得任意退、換(除质量何題)
等)要求退、换.则买方应付所退产品
,如买方非因不可抗力(地震、水灾、风灾
95%的取消費用。
7. 2. 2货品如有损坏则不接受退货或更换.
买方应就退、换部分另订交货期并对其他未退、换部分按本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和付款.
7.2.3如因买方陈因要求延期交货应于交货日
计仓储费.超出合同订之交货期达
7天前通知卖方.交货逾期3个月以上,卖方以每万元货物每天5元
6个月以上者,买方除承担仓储费外,另应承担延期交货金额
5%・之违约
金.并另订交货期.仓储費及述约金于结算余款时一并支付。
八、 附加条款:
8. 1买方货款未结清之前.所有货品归属权归卖方所有.直至款項全部收回.其所有货品归属权自动归买方所有。
8.2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奏方所在地为第一审. 8. 3本合同空白待墳写部分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其他部分不得涂改.如有涂改痕迹.本合同无效.
8.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所带附件(保用服务证节、报价单、椅子彩色图纸)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签订后买方执两份、卖方执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8. 5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卖方(盖章)广东. 地址:广州.
・・有限公司
买方(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传宾: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联系电话/传真: 签约代表(蚤字)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