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厂 房 租 赁合 同 书
租赁物名称: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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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及经营用途
1、甲方将位于 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包括:
厂房 栋分别为 层,面积共 平方米; 宿舍 栋分别为 层,面积共 平方米; 其它建筑物有 ,面积共 平方米; 空地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物属于甲方所有。
3、乙方租赁甲方租赁物用于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免租期和计租期
1、租赁期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装修免租期为 ,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3、计租期为 ,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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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租金及定金
1、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约定的面积计算,租赁物租金计算如下:
厂房: 元/平方米·月,共计 元/月; 宿舍: 元/平方米·月,共计 元/月; 其它建筑物: 元/平方米·月,共计 元/月; 空地: 元/平方米·月,共计 元/月。 租赁物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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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如承租方需要开具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租金每隔 年(不计免租期)递增 %。
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于每月 日前将当月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定金,共 元和预缴计租期第一个月租金 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元。乙方应将款项转入前款甲方银行账户。
5、合同期满,在乙方付清租金等经营费用后,甲方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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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租赁物现场,乙方对租赁物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2、租赁期满,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五天内将租赁物完好归还甲方,不得拆除租赁物的固定装修。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护
1、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检查租赁物。除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外,租赁物的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电梯、消防设施的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电梯、消防设施的使用风险由乙方负责承担。同时电梯、消防的相关证件原件统一由甲方安全部门保管。
3、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认为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检查租赁物使用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的权利,甲方的检查应在乙方陪同下进行。
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件,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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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租赁物内守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扰妨碍。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等一切与经营有关的费用。在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采用任何途径欠薪逃避债务,否则甲方可以依据刑法修正案(八)有关规定追究乙方恶意欠薪的刑事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做好环保、消防、保卫工作,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租赁物结构。经甲方同意加建的设施,其权属归甲方所有,如发生征地或甲方发展需要提前中止合约的情况,加建设施不另行赔偿。
5、乙方需进行装修装潢的,必须将项目清单、预算价格、工程图纸等资料报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如发生征地或甲方发展需要提前中止合约的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装修装潢的工程,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
7、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也
不得转让剩余年限的厂房使用权给第三方。
8、乙方损坏租赁物的,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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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9、厂房户外广告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装置。 第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收回租赁物的,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租金的,按应缴租金每日计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过高是不受法律支持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中途退租的,甲方无须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定金,并作为乙方补偿甲方的部分损失。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没收或追讨定金、追回乙方拖欠款项、收回租赁物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不予赔偿:
(1)未按时交付定金;
(2)拖欠甲方超过两个月租金; (3)有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动租赁物结构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用租赁物的经营用途; (6)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转租他人,或者转让
剩余年限的厂房使用权给第三方;
(7)未按时归还租赁物给甲方。
4、乙方向甲方归还租赁物时,租赁物有损毁的,要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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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支付维修费用。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因、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乙方的室内装修、设备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清楚明晰《XX市太平镇保障金暂行规定》、《太平镇预防和调处企业欠薪劳资纠纷暂行规定》等规定,并自愿严格执行。
5、特别说明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已通过实
地勘查和太平镇资产交易平台、城建、国土等部门,全面了解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基于历史原因仍没有办理完整产权文件,乙方对此事实表示认可并确认愿意承租本合同项下租赁物。同时,乙方向甲方承诺:绝不因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没有办理完整产权证明文件,而向甲方提出赔偿和补偿其对租赁物的装修、增建等损失的要求;甲方也向乙方承诺:绝不因本合同项下租赁物没有办理完整产权证明文件,而向乙方提出提前终结本合同的要求,甲乙双方确认并承诺本条款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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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条款。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XX市第二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的事项
1、租赁期内物业管理费缴交: 2、租赁期内卫生费缴交: 3、厂房物业须按相关行业的险种购买保险,具体由甲方负责购买,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受益人为甲方。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存一份,见证单位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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