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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消防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以承诺促发展、践承诺树形象”工作的通知

来源:尔游网


**市消防支队委员会

市公消党„2010‟15号

关于在全市消防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以承诺

促发展、践承诺树形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支队特勤中队、机关各部门党支部:

根据《在全市消防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为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创先争优的责任感、荣誉感、紧迫感,促进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有效推动全面建设和官兵个人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消防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以承诺促发展、践承诺树形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范围

各基层大队、大队部党支部、中队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党支部以及全体党员个人,必须全部作出公开承诺。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和目的

各基层大队、大队部党支部、中队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党

支部以及全体党员个人作出公开承诺,必须紧紧围绕《在全市消防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中确立的创先争优“五个好”、“五带头”标准以及各级党组织和各类党员工作重点,对号入座、贴近实际。既不能搞假大空、无法实现,又不能降低标准、削足适履,切实达到通过“作出承诺促进中心工作发展、践行承诺树立党组织(党员)形象”的目的。

三、公开承诺的实施

(一)承诺提出。各级党组织作出的公开承诺应经集体会议讨论通过,全体党员作出公开承诺应经本人深思熟虑后提出,所有公开承诺必须逐级报审,于9月29日前完成。

(二)承诺审核。党员个人作出的公开承诺,报所在党支部审核确定,并存档备查;大队部党支部、中队党支部作出的公开承诺,报所在大队审核确定并存档备查;各大队、机关各部门党支部、特勤中队党支部以及被确定为典型培树对象的党员个人作出的公开承诺,报支队审核确定并存档备查。10月15日完成审核并予以回复。

(三)承诺公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作出的承诺,应当全部予以公开,公开范围按照审核级别确定,即大队、机关各部门党支部、特勤中队党支部以及被确定为典型培树对象的党员个人作出的承诺在全市消防范围内公开(依托支队信息网),其他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作出的承诺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公开(主要采取上墙张贴、简报刊发等形式)。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承诺公开。

四、践行承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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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汇报。根据作出承诺时的审核权限,党员个人向所在支部、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定期汇报践行承诺情况。以一个月为一周期,每月30日前完成。

(二)通报督促。支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日常工作检查、督查以及评比、竞赛活动的开展,对上报的承诺践行情况进行核实,及时编发通报,对践行承诺速度快、效果好的予以表扬,对践行承诺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予以点名批评,责令改正。一般每月上旬对上月承诺践行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各级党组织也要及时对下属党组织和所属党员践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和督促。

(三)民主评议。采取“背靠背”的方式,组织全体官兵对所在组织和党员个人践行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党组织对下属党组织和所属党员践行承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级别。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结合年终、半年工作考评予以实施。

(四)结果应用。支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定,得出践行承诺最终结论。将此结论与单位评先、个人评功评奖、晋职晋级挂钩,激发践行承诺的原动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以承诺促发展、践承诺树形象”工作的领导,将之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环节来抓。(支部)是第一工作责任人,应当亲自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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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亲自部署,带头承诺、践诺并督促所在党组织和所属党员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有序开展。支队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联系单位的工作指导;支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加强协调沟通,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以承诺促发展、践承诺树形象”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积极行动起来,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正确对待,确保实效。“以承诺促发展、践承诺树形象”工作是创先争优活动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党组织和党员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等先进性的试金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决心、苦干巧干的精神,做到“一诺千金、诺出必行、行之必果”,以模范的行动带动官兵,以良好的作风影响官兵,以实际的成效树立形象。

附件:1、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书(参考样式)

2、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书(参考样式)

赣州市消防支队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创先争优 公开承诺 通知 抄 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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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县(市、区)消防大队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书

(参考样式)

根据支队指示精神,按照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以及大队工作重点,结合本大队实际,经研究,现向支队和大队全体党员、官兵作出如下承诺:

1、………………………………; 2、………………………………; 3、………………………………; 4、………………………………; 5、………………………………; 6、………………………………; 7、………………………………; 8、………………………………; 9、………………………………。

大队(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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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同志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书

(参考样式)

根据支队指示精神,按照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员“五带头”标准以及党员个人工作重点,结合本人岗位和思想、工作实际,经周密思考,现向中队党支部和中队全体党员、官兵作出如下承诺:

1、………………………………; 2、………………………………; 3、………………………………; 4、………………………………; 5、………………………………; 6、………………………………; 7、………………………………; 8、………………………………; 9、………………………………。

承诺人部职别: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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