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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反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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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反洗钱的意义与必要

在从事银行工作二十多年里,“洗钱”这个词已经不是新鲜的词了。但并没有人在意这个词的来历,这是在美国一家超市的老板见收进的纸币很脏,怎么弄也弄不干净索性放入洗衣机经过这么一洗却洗干净了,后来被中文译为“洗钱”。但在这里其表达的意思就不仅是这么简单了。而是表达把不正当的钱通过正当的途径变为合法利益,为了打击这种经济犯罪行为就有“反洗钱”一词。

首先在这里我们要知道反洗钱他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反洗钱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洗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相联系,已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针对目前国内国际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所面临形势,我国加大了反洗钱的工作力度。人民银行也从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以及加强监管方面加强反洗钱工作。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

监督管理职责。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洗钱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金融机构的信誉,而且对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具有极大地破坏作用。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大量存在,我国的洗钱问题日渐突出。由于缺乏对洗钱行为的预防监控措施,导致不能及早发现犯罪线索,影响了追查、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和追缴犯罪所得。和社会各界关于加强反洗钱立法、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关于反洗钱活动,在此以前我国虽然缺少一部完整的反洗钱法,但是反洗钱的工作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没有停止过。在追究犯罪方面刑法对洗钱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并予严厉的处罚。在制度健全方面,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等规定,都涉及反洗钱的内容,为反洗钱立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考虑到,我国现行预防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行规和部门规章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完整,系统性、协调性差,法律层级和法律效力较低,适用范围较窄等问题,现行反洗钱工作主要依据的是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存款类以外的金融

机构、金融业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缺乏有力的约束,影响了反洗钱的力度和效果。因此,为有效预防监控洗钱活动,及早发现洗钱犯罪线索,打击此类犯罪和追缴犯罪所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一部既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又符合我国国情的《反洗钱法》是非常必要的。

反洗钱犯罪涉及的非法所得来源不断扩大,并且从把犯罪收益洗为合法收入这一模式扩大到:1.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以用于非法用途,如把银行贷款通过反洗钱变为某人在赌场的资金(即所谓白钱洗黑)。2.把一种合法的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如把国有资产通过反洗钱转移到个人账户以达到侵占的目的(即反洗钱本身就成为犯罪过程)。3.把非法收入通过反洗钱合法化,如企业把偷漏税款通过反洗钱转移到境外(即所谓黑钱洗白)。尽管对反洗钱有不同的定义,但各国和国际组织在对反洗钱活动本质的理解上基本达成了共识,即反洗钱是将非法收入合法化的过程。综合来看,反洗钱作为一种犯罪,通常犯罪收益被称为“脏钱”、“黑钱”,所以对犯罪收益进行清洗使之披上合法外衣的活动就被形象地称为“反洗钱”。而“反洗钱”则是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反洗钱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在我国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根据《金融机

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应履行四项义务:一是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二是了解客户义务;三是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四是保存记录义务。同时,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际工作中还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反洗钱工作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公众应该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的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只有这样反洗钱的工作才能得以顺利进行和有效的遏制。

白马山支行 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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