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创新研究——基于复杂系统的分析视角
作者:何亚群
来源:《研究生教育研究》 2014年第6期
何亚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研究生院,江苏 南京210044)
收稿日期:2014-06-16
作者简介:何亚群(1976— ),女,河南宜阳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生.
摘要: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研究生教育系统 “内卷化”的背景下,日益显现出复杂性的组织特征。基于系统的复杂性,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要做到主体的多元协同与质量问责相结合、客体的多层次性和系统优化相结合,同时还应注重保障环境的内外兼修。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内卷化;复杂系统
中图分类号: G3文献标识码: A
创新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了“研究生教育要以提高质量为主线,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教育在深刻的变革中也在进行着战略转型,这种战略转型的核心命题为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当前,国内学者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强调培养单位的内部质量保障;二是着重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角度探讨质量保障。这些研究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明显的不足在于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缺乏深入的分析。本研究拟从研究生教育“内卷化”的现状出发,基于复杂系统理论,探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
一、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内卷化
“内卷化”一词的英文为involution,原意是“转或卷起来”。它作为学术用语,起源于康德,提出于戈登威泽(Alexander Goldenweiser),成型于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随后被广泛应用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学术研究中。根据戈登威泽和格尔茨的解释,“内卷化”是“指系统在外部扩张条件受到严格限定的条件下,内部不断精细化和复杂化的过程。”[1]有学者已开始关注教育领域的“内卷化”问题。如庞守兴教授以内卷化作为分析框架,“引入内卷化概念来解析当前教育在发展变革过程中难以突破的困境。”[2]夏骏博士探讨了高等教育内卷化的增长问题,他把这种增长描述为“‘无发展的增长’、‘无强盛的繁荣’、‘无公平的效率’、‘无幸福的改善’和高校内部权力的内卷化”。[3]黄祖军博士分析了转型期教育的内卷化:“‘教育致贫’、‘教育过度’、‘知识失业’现象,转型期教育边际报酬的反常递减”。[4]在我国研究生教育大众化的时代背景下,研究生教育的内部机构因不断地分化而日益精细化和复杂化,研究生教育质量所受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这些现象说明我国研究生教育在发展中也出现了“内卷化”的倾向。
(一)研究生教育日益大众化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规模自1978年以来,一直保持着发展的态势,特别是自1999年跨越式发展以来,更是以几何数迅速倍增,研究生教育从精英化转变为大众化,主要表现在培养机构数量、招生数量、在校生规模、毕业生数量等方面均明显增加。截至2012年,我国研究生培养机构已达811所,其中,普通高校534所,科研机构277所。“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统计,我国研究生的招生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分别从1978年的10708人、10934人和9人,增长到2000年的128484人、301239人和58767人,2012年则为5673人、1719818人和
4855人。其中,2012年,我国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分别达68370人、283810人和51713人。正如高等教育大众化理论创始人马丁·特罗教授所讲,大众化是揭示变化的一种理论,是揭示变化的一个信号,它具有一种预警功能。”[5]
(二)研究生教育内部结构不断精细化
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在学科体系、学位层次、学位类型的不断分化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学科体系完整、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研究生教育系统,系统内部的结构日益精细化和复杂化。从学科体系上看,学科门类齐全:根据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公布的最新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我国研究生培养的学科门类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3个,涵盖110个一级学科;从学位层次上来讲,分为博士和硕士两个层次;从学位类型上来看,可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大类。根据学科体系、学位层次和学位类型的发展水平,研究生培养单位也相应分化,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既包括普通高校,也包括科研院所。
(三)研究生教育质量急需优质化
研究生教育的大众化和内部结构的精细化,一方面使我国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另一方面,也使得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服务社会能力和就业等问题不断凸显。为解决这些问题,使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成为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当务之急。现实和历史的逻辑把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重心从扩大规模转向提高质量,其中,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备受关注。国家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等一系列举措,就是在这种发展转型中应运而生,旨在围绕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从观念、机制、平台上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2014年1月,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又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内部保证和监督体系的建设要求。
以上三个方面说明:我国的研究生教育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规模和学科体系的充分扩充下,其外延的扩张已达到一定的限度,发展的重点已开始转入内部的精细化、复杂化、优质化,力求达到内涵增容,这种新的状态,正是研究生教育“内卷化”的表现。
二、作为复杂系统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质量保障体系是由各质量利益关系人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有机的系统,教育质量是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是以提高和保证质量为目标,各主体对影响质量的因素、过程和环节进行组织、管理和控制,从而建构起来的目标明确、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质量管理体系。”[6]随着研究生教育发展观念、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转变和转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日益显现出时代的迫切性。基于系统的整体性、开放性、层次性和稳定性等组织特征,作为研究生教育系统的子系统,研
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研究生教育系统 “内卷化”的背景下,体现出更大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主体复杂性、客体复杂性和环境复杂性等方面。
(一)主体复杂性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主体是指研究生教育质量活动的承担者、参与者和评价者,即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利益主体。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日益复杂化,其利益主体也越来越多元化,并不断延伸到研究生教育领域。在研究生质量保障中,根据利益的差异,主体复杂化特征明显,主要表现为保障主体的多元化:一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检验者、反馈者和外部监督力量——社会,具体包括各级各类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他们根据自身利益,通过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信息反馈、社会沟通、评估监管,实现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二是部门,一方面通过一定的教育质量观来实现和引导整个国家研究生培养的目标;另一方面,“还通过多种方式,包括立法保障、影响、计划调节、经费控制等,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及其质量进行和干预。”[7]在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中具有权威性和导向性。三是教育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教育管理部门是的落实者,通过发挥各自的职责实现对研究生教育活动的管理、审核、服务。四是培养单位,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通过全面的质量过程管理及校园育人环境、质量文化和质量意识的营造,实现自我评估、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部质量保障;五是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是培养单位内部质量保障的重要内容;六是研究生本人,研究生在学习和科研活动中,实现其认知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塑造和提高,最终在自我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中体现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作用。以上多元化的责任主体,在研究生教育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层面,均发挥着各自的作用,这种作用的交互会进一步加剧主体的复杂性。
(二)客体复杂性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客体是指研究生教育质量活动所指向的评价对象。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研究生教育学科体系、学位层次、学位类型的不断分化,使得研究生教育内部结构不断精细化和复杂化的同时,研究生质量保障客体也呈现出度、多样化和复杂化。具体来说,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客体包括外部和内部两个层次和纬度。外部主要是指研究生教育教学具体活动之外的客体,包括不同层次和类型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同的学科、学位层次、学位类型。研究生培养单位包括高校和科研院所,学科涉及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学位层次涉及博士和硕士,学位类型涉及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等。内部主要指研究生教育教学活动本身,包括招生环节、培养的过程和环节,学位申请和授予的过程和结果、研究生日常管理和德育教育等。生源质量是培养的基础,培养的过程和环节具体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教学过程的组织和实施、中期考核等,学位申请和授予过程包括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盲审、答辩、授予学位等,研究生日常管理和德育教育主要涉及研究生在校的管理秩序和思想道德水平。根据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涵义和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主体,也是其客体。
(三)环境复杂性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环境是指影响研究生教育质量活动的社会文化因素。基于系统的交互性,研究生教育活动不是孤立的,而是多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统一整体,它必然与自身所处的社会外部环境和校园内部环境进行信息交换,在这种信息交换过程中,环境中社会文化因素便会对研究生教育质量活动产生间接的影响。这种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社会文化环境对研究生教育活动所具有的“教育和熏陶功能、凝聚和激励功能、认同和约束功能、导向和引领功能、支持和保证功能”[8]。具体来说,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所面临的环境因素包括环境、制度环境、文化环境、道德环境等。这些环境因素既存在于社会外部环境中,也存在于
校园内部环境中,他们之间存在着交互性和感染性。校园内部文化环境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影响更加直接。
三、创新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一方面指向研究生教育直接满足社会需求和做出社会贡献的能力,强调的是研究生直接产生大量的知识成果;另一方面指向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需求和引领社会发展的能力,强调的是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和未来竞争能力的增强。”[9]无论哪一方面,着眼点都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和提高。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创新质量保证机制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战略要求和目标。根据系统的复杂性,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应围绕主体、客体和环境做出综合建设布局。
(一)保障主体的多元协同与质量问责相结合
根据以上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主体复杂性的分析,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包括社会各级各类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培养单位、导师及研究生个体。他们在各自不同的层面作用于研究生教育活动,其不同的行为方式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为实现研究生质量稳步提高的保障目标,需要多元质量主体在较高的融合度中,明确职责、目标一致、多层面协同创新,从质和量上放大整个保障系统的功能,实现系统力量的增值。
研究生质量保障对于多元主体来说,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主体的不当行为,对教育的不良影响是重大的,特别是在制定、引导、具体的行为活动中。其中,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培养单位的导向和制度安排是否合适尤为重要。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活动中,有必要引入问责制,使质量保障主体,特别是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和培养单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法律和制度的形式实现质量保障问责。如果说多元协同是从责任和积极性的角度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问责制则是从义务和惩戒性的角度实现质量保障。多元协同是质量保障实现的首要的和基础性的条件,问责制是质量保障实现的必要措施。如何使各主体主动承担起自己在质量保障活动中的职责,为相关利益者提供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是一个值得不断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二)教育质量保障客体的多层次性和系统优化相结合
研究生质量保障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多样化和个性化是研究生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创新性人才培养的重要保证。我国研究生教育内部结构的精细化和复杂化,以及、社会、教育管理部门、培养单位、导师和研究生等多元主体价值取向的差异,都决定了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多层次、度性。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发展需求和特色,分层次、分学科、分类别,体现统一性和多层次性相结合。基于质量保障客体的多层次性,质量保障方案和技术的制定和选取要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一方面要根据教育活动和评价活动的一般规律,坚持以度的质量观、全面质量管理和过程监控为指导,使每个环节和子系统的设计都遵循教育规律,并基于相应的理论;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质量保障活动中的作用,并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质量保障理论和保障、评价方法。
研究生质量保障也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研究生教育活动的过程中,影响教育质量的因素很多,相互之间错综复杂、相互作用,既要考虑不同培养单位、学科、学位层次、学位类型相互之间的关联度,也要考虑招生、培养、学位、毕业生信息反馈等环节的关联度,从系统优化的目标出发,构建研究生质量保障系统。研究生培养单位,特别是高校,作为研究生质量保障的重要载体,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更要从整体性的角度出发,以系统优化
的原则组织实施质量保障过程,实现质量保障结构形式、内容方法、结果效益的最优化,避免资源浪费和系统效率低下。
(三)教育质量保障环境的内外兼修
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是一个外部质量保障与内部质量保障相结合的过程。外部质量保障主要是通过培养单位以外质量主体的活动来实现,内部质量保障主要是通过培养单位内部的质量活动来实现,无论外部质量保障还是内部质量保障,都有一个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质量反馈的过程。创新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在加强质量保障活动的同时,须注重保障环境的建设和营造,做到外部质量保障环境和内部质量保障环境的内外兼修,加强环境、制度环境、道德环境和文化环境建设。
从外部质量保障环境来说,从保障主体的多元化及客体的复杂性出发,制定相应的研究生质量保障法律法规和,明确研究生质量标准和评价的实施细则,以国家权威形式支持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从内部质量保障环境来说,明确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的制度要求,引入淘汰机制,加强道德环境、学术环境和学术民主建设,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内外兼修的质量环境保障须有质量文化观念和意识的引导。“所有主要社会实体不仅具有社会结构的特征,还具有象征性的一面——文化,即一些大家所共有的语言和共同的信念。”[10]因此,从社会文化的视角理解研究生教育,提高培养单位对质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和培育,建立稳固的质量文化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质量文化氛围,对于提高研究生质量保障活动的自觉自律性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要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包含若干子系统的大系统,它不仅具有系统性、复杂性,也因时代的不断变革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而具有时效性、动态性和发展性。随着研究生教育“内卷化”特征的日益明显,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系统在运作期间,整个体系及每一个子系统的实施运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有效的体系会因环境的改变而变迁,体系的发展性要求质量保障系统在文化理念、制度安排、运行机制、方法技术上与时俱进,不断地进行评估和检验,适时根据所掌握的反馈信息改进与设计,使质量保障体系始终能够跟上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形势和需要,充分发挥对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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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f Innovation in the Graduate Education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in China
by Means of Complex System Analysis
HE Ya�qun
(Graduate School, Nanjing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anjing, Jiangsu 210044)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volution” of the graduate education system in China, the graduate education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complex in its organization. In light of its complexity, the graduate education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must be one that well coordinates its various internal components with full accountability, combines multiple external parts with an optimized framework, and operates effectively in an environment of governance.
Keywords: graduate; education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involution; complex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