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免抵税额的含义
:(以没有免税材料为例) 假如企业对内销和出口分开核算。
本期内销的销售额=500万元,为内销而购进的货物=400万元
为外销而购进的货物为300万元,外销的出口额为450万元。退税率为13%假如企业是分别核算的,则内销应交的=500*0.17-400*0.17=17(万元)则外销应交的=450*0.17-300*0.17=25.5(万元)
本月一共应交的=17+25.5=42.5(万元) 外销的应退税额=450*0.13=58.5(万元)
则企业本月要交17+25.5万元税款的“钱”,同时收到58.5万元的退税款的“钱”。综合来看,企业的“钱”是增加了16万元。
如果按照“免、抵、退”计算
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450×(17%-13%)=18(万元) 本期的进项税=400*0.17+300*0.17=119(万元) 本期应交的a=500*0.17-(119-18)=-16(万元) 本期“免、抵、退”税额b=450×0.13=58.5 (万元) 本期应交的a<本期“免、抵、退”税额b
则按照较小的数16万元退税。企业也是收到了16万元退税款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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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本期免抵税额=本期“免、抵、退”税额b58.5-a16=42.5万元=17+25.5可见这免抵税额42.5万元正是免了外销的应纳税额25.5万和抵了内销的应纳税额17万元,所以它就成了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了
那如果本期应交的a>本期“免、抵、退”税额b呢? 以上面为例,我们倒过来计算
如果需要本期的应交a=500*0.17-(进项-18)>本期“免、抵、退”税额b58.5(万元),则要把本期应交的a=500*0.17-(进项-18)再减去42.5万,这里为了演示方便,我们就减43万,则本期应交的a=500*0.17-(进项-18)-43
=500*0.17-进项+18-43
=500*0.17+18-(进项+43),由此可见,为了使本期应交的a大于本期“免、抵、退”税额b,必须增大进项税额,那我们增大进项税额后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看下面:内销和外销的销售额(500*0.17+450*0.17)-(400*0.17+300*0.17+43)=-0.5<0也就是当期的进项比销项大了,所以免抵额就为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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