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商贸合作协议书
甲方:(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和乙方对烟草商贸合作意向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烟草产品的供应,并提供相关的市场支持和销售渠道; 2. 乙方将负责销售甲方提供的烟草产品,并承担相关的市场宣传和推广工作; 3. 双方合作的具体细节、合作期限、销售目标等内容将在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 甲方将按照约定时间和数量,向乙方供应烟草产品,并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乙方将按照约定时间和数量,购买和销售甲方提供的烟草产品,并确保产品的合法销售和市场价格公正。
第三条 合作权益
1. 甲方享有通过乙方销售烟草产品所获取的销售收入;
2. 乙方享有按约定的销售利润比例,从销售收入中获得相应的销售利润; 3. 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保护和维护彼此的商业机密和商誉,不得泄露或损害对方的商业利益。
第四条 合作责任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烟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售后服务;
2. 乙方保证在销售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不采取欺骗性的销售手段;
3. 双方应当遵守国家的卫生、环保和安全规定,做好烟草产品的销售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双方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
2. 本协议的终止应当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