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抚府办发[2007]65号 【发布部门】抚州市 【发布日期】2007.12.13 【实施日期】2007.1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抚州市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发〔2007〕65号)
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部门: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市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全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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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转发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全省冬季防火安
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7〕90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确保今冬明春全市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关于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强化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消防和森林防火宣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火源管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实现“四明显、两确保”。“四明显”即“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明显加强,森林防火和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两确保”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责任。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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