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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_10169-2010-A1-2012(中文翻译)

来源:尔游网
BS EN 10169:2010+A1:2012

BSI(英国标准协会)出版

连续有机涂层(卷涂)钢板产品

技术条件

前言

本标准代替标准BS EN 10169-1:2003, BS EN 10169-2:2006 及 BS EN 10169-3:2003. 本标准声明,不完全涉及交易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参考者有义务确保其合理应用。

前言……………………………………………………………………1 1 适用范围……………………………………………………………………………………1 2 引用文件……………………………………………………………………………………1 3 术语及定义………………………………………………………………………………………1 4 材料命名………………………………………………………………………………5 5 由买方提供的附加信息……………………………………………………………………5 6 性能要求……………………………………………………………………………………6 7 检测…………………………………………………………………………………………12 8 标识…………………………………………………………………………………………16 9 包装及运输……………………………………………………………………………………17 10 贮存……………………………………………………………………………………………18

1 适用范围

本欧洲标准详细描述了对于连续有机涂层(卷涂)钢板产品的技术要求,尤其是性能表现方面的要求。

相关产品主要涉及:宽带及其切割板、纵切宽带、宽度小于600mm的卷带及定尺板(由板或带切割而来)。

注意: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产品的连续有机涂层: ——镀锡产品 ——电工钢

2 引用文件(略)

3 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中,主要涉及术语及定义来自EN 10020:2000, EN 10021:2006, EN 10079:2007, EN 10204:2004, EN ISO 4618:2006, EN ISO 8044:1999, EN ISO 12944-2:1998以及下列论述。 3.1

无障碍检测

对于所需检测或维护的钢铁部件,在常规检测过程中毋需附加任何其他工作的检测。 3.2

环境

环境条件以建筑的内部条件为准。

注1:这些条件主要用来判定环境的腐蚀等级,主要涉及像如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工况条件(比如强腐蚀性化学产品、冷冻区域)等参数。

注2:需注意的是,建筑周围的空气也能够对环境产生影响。 注3:附录A中列出了一个对于环境因素分级的例子。 3.3

建筑物内部用材

建筑物中的涂装(比如房屋结构部件)必须满足内部环境要求,而不会有明显的表露在外部大气的部位。

注1 主要包括如:衬板、顶棚及墙面瓦面型材、曲线型材、闸压床压制型材、隔断用内部墙板、顶棚镶板、悬浮框架(吊顶)、冷藏室或环境控制房间用泡沫状夹心板材(或矿物棉)、室内门框、室内金属门、室内金属窗等。

注2 一些卷材在用作室内材料时,有一些特殊性能要求,比如采光。在这种情况下,同样要将此类要求与生产厂家协商清楚。

注3 对于建筑物内部材料,其背面的防腐蚀性也需要考虑在内。尤其是对于双层壳板拼接的产品(比如组合式绝缘薄层),其背面不易维护且又需要较长的耐久性。

注4 在询价与订货时,同样应该考虑除了本标准所列性能要求外,其他像如防火、安全、食物接触等方面的国际性及国家性规定。 3.4

建筑物外部用材

主要指暴露在外部大气环境下的材料。

注1 主要包括比如:屋顶及墙面瓦面型材、曲面型材、闸压床压制型材、隐蔽的固定用屋顶及墙面材料、立接缝屋面、瓦楞板、骨架外墙、屋顶及墙面夹心板材、屋面瓦、防水或镶边辅材、排雨槽件或下水管道、金属门及车库门等。

注2 对于外部建筑用材,像如背面的材料内部耐腐蚀性也很重要。尤其是内部潮湿或有化学污染的建筑物,其所用材料应当考虑在背面进行有机涂层,来提高耐腐蚀性。 尤其是对于双层壳板拼接的产品(比如组合式绝缘薄层),其背面不易维护且又需要较长的耐久性。

注3在询价与订货时,同样应该考虑除了本标准所列性能要求外,其他像如防火、安全、食物接触等方面的国际性及国家性规定。 3.5

涂层柔韧性

指涂层不会引起基底的走样。

注1:涂层的柔韧性在材料冷成型过程中通过T型钢弯曲试验法测得。 注2:冷成型是指主成型过程结束后,毋需加热而完成的成型过程。 3.6

涂层材质

材质指包含像如合成树脂或塑料的有机聚合物,其中加入了适于卷材喷涂的颜料、添加剂及

有机溶剂。 注:这些材料可以以液态或粉末的形式喷涂,以形成一层不透明或塑胶薄膜,从而实现防护、美观或其他特殊效果。 3.7 涂层体系

3.7.1

喷涂体系概述

喷涂体系指将一层或多层包含一种或多种涂料的漆喷涂在正面或背面,涂层的具体名称根据涂料来定。 3.7.2 多层喷涂 指涂层包含底漆、(可能有的)二道底漆及面漆,通常对于面漆有美观、耐腐蚀、可成形性等要求。 3.7.3 单层喷涂

对于单层漆层,既要求其具有美观(详见3.17)、可成形性、耐腐蚀性、易补涂性及泡沫材料粘结性等面漆的特性,又要求其具有像如粘附性、耐腐蚀性等底漆特性,以满足最终的材料性能。 3.8

漆层厚度(名义)

指有机涂层的正面及背面厚度

注:彩涂产品的公称厚度相当于金属基底的厚度,而不包含漆层的厚度。 3.9

彩涂卷产品的公称厚度

包含金属敷层但不包括有机涂料的厚度。 3.10 喷涂类型 3.10.1

底面喷涂

指应用于材料背面且对外观、耐腐蚀性及可成形性等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喷涂方式。 注: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情况,详见3.7.2. 3.10.2

薄膜敷层,永久性

指喷涂之前,基底上通常已经涂有一层胶粘剂或合适底漆的后续喷涂类型。 3.10.3

薄膜敷层,暂时性

指在已有漆面之上涂抹一层短期内避免机械损伤的可剥去塑料敷层, 3.10.4 二道底漆

介于底漆与面漆之间的涂层

3.10.5

底漆

多层喷涂中的第一层漆

注1:有特殊要求的情况,详见3.7.2及3.7.3 注2:底漆“priming coat”通常称为“primer” 3.10.6

表涂层(面漆)

多层喷涂中的最后一层。 3.11

卷材喷涂

指在一道包含清洗或必要化学预处理等金属表面处理的连续工序中,将一层有机涂料喷敷于轧制金属卷带上的过程,该过程还包括随后的下列过程:

——单面或双面、单层或多层地进行液体或粉末喷涂,之后进行固化, ——随后用永久性塑料薄膜完成覆膜

注1:固化过程主要通过、感应加热或辐射。

注2:通过金属卷带的覆膜过程最终形成多层系统是合理的。 注3:通过单层化学预处理剂底漆处理的方式是合理的。 3.12 色彩

指人对于特定成分所反射光的视觉感知。(参照EN 13523-22)

注:某一色彩对于特定的观察者来说是可以唯一确定的,确定的要素还包括光源、照明及观察的几何位置(色度及三原色的规范值) 3.13

色差

指对于颜色定量及特性的可视化感知,比如颜色的量化、分别在日照及人工照明下的颜色改变、或者颜色的变化趋势。 3.14

室内防腐蚀等级 CPI

该参数等级表示了涂层特定的防腐蚀等级,其取决于环境腐蚀等级、有效防护时间及可维护性。 3.15

室外耐腐蚀等级 RC

该参数等级表示了涂层的耐腐蚀等级,其取决于环境腐蚀等级、耐性持续时间及可维护性。

注1:不同等级的有机涂层钢卷产品的室外应用等级与其耐腐蚀性相对应,这与自然及人工室外环境的耐腐蚀等级均相关联。

注2:这些环境条件决定了环境的腐蚀等级,包括天气条件及污染参数[EN ISO 12944-2]。 注3: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地方的某个区域内,其环境条件可能不能代表该类区域的典型环境,比如在靠近化石燃料供电厂的乡村环境,其下风区的环境更接近于城市或工业环境。因此,在做相关环境试验时应当考虑到这些因素。

4 材料命名

4.1 对于本文件中所包含的钢材基底(详见6.1.1),钢材的名称由EN 10027-1所定,钢材编号则遵循EN 10027-2标准所规定。

4.2 本标准所涉及的材料,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命名: a) 产品种类(如带、板还是定尺); b)本标准标号(即EN 10169); c)基底参数,如

1)钢材名称或标号

2)金属镀层的类型及标称质量 3)基底所遵循标准

4)尺寸及公差(详见6.1.1.2)

d)当未标注漆层材质的时候,统一用“OC”,即“有机涂层”来表示 e)正面应当标注材质,如过可以,背面也应当标注。

f)公称厚度以μm为单位,且标注在正面;如果可能,背面也标注。 注1:正面及背面标注信息之间用“/”隔开

注2:如果背面漆层的材质由生产商来定,则毋需单独注明。 g)产品柔韧性(见6.3.2)

h)如果背面也有要求,则在正面的防腐蚀等级CPI(详见表格5)或耐腐蚀等级RC(详见表格6和7)后面紧跟背面的相关参数。

i)如果可能,应当标注正面的防紫外线等级Ruv(详见表8) 举例:1: Sheet EN 10169 – DC03 EN 10130 – EP10 或 Sheet EN-10169 – 1.0347 EN 10130 – EP10

例2: Strip EN 10169 – DC07+ZE100/100 EN 10152 – SP-PA25 或Strip EN 10169 – 1.08+ZE100/100 EN 10152 – SP-PA25

4.3 如果存在,也应当将附加信息加注于材质名称中(详见5.1)

5 由买方提供的附加信息

5.1 强制信息

下列信息是购买方必须提供的,以便生产商能够根据要求提供性能一致的产品: a) 产品完整名称(见4.2)

b) 在恰当的情况下,提供需要的装饰性能描述(色彩、光泽、压花、印花)及随后的保护

处理要求 c) 基底公称尺寸 d) 数量

e) 卷带的内部及最大外部直径、以及每卷最大限重,或者对于板捆的尺寸要求及限重 f) 测试与检测文件(见7.1.1及7.1.2)

g) 关于标识印刻的要求(见条款8) h) 包装及运输要求(见条款9)

5.2 可选标注项

下面列出若干可选标注项,这些选项可在询盘及订单签订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而定。如果买家没有特别标明他希望产品满足这些项目,则生产商可根据5.1中的基本要求来定。 1) 其他基底材料的使用(6.1.1.1)

2) 卷带材料以卷状形式运输时的特殊要求(6.1.2.2)

3) 对于厚度≤10μm涂层的公差要求或正公差要求(6.2.2.2) 4) 涂层硬度要求及相关测试(6.2.5) 5) 其他可实现的涂层特性要求(6.2.6) 6) 涂层面漆的柔韧性(T型铁弯曲试验法)(6.3.2) 7) 背面校验(6.2.3.1;7.5.3及7.5.6) 8) 漆层耐久性(6.3.3.1)

9) 对于腐蚀性等级为C5产品的暴露条件说明,如果合适(6.3.3.3.2 a)) 10) 对于饱和色或其他特殊颜色洗牢度的确认方式及可接受范围要求(见表8,脚注a) 11) 用来确定涂层厚度的偏离测试法(7.5.2) 12) 用来确定RC及Ruv的加速试验(6.3.3.3.1及7.5.8.4) 13) 耐久性试验相关信息(7.5.8.1) 14) 通过替代的方法所完成的湿度腐蚀试验(7.5.8.2) 15) 天然紫外线辐射抗性测试的清洁条件(7.5.8.3.3) 16) 条形码的使用(8.2)

6 性能要求 6.1 概述

6.1.1 基底钢材

6.1.1.1 根据本标准的要求,用于连续有机涂层钢板产品的基底板材应当卷成卷带,而若有金属镀层,则应当符合下述标准:EN 10025-1,EN 10025-2,EN 10111,EN 10130,EN 10139,EN 10152, EN 10268, prEN 10338:2007,EN 10346 及ISO 4997. 如果询价及合同签订时有其他要求,则也应当满足。

注1:未镀膜或电解镀膜的钢带通常不适合作为建筑外部用材的基底。 对于特定用材的最小金属镀膜量,在询价及签订合同时就应当注明。

注2: 从保证产品美观及可成形性的角度考虑,建议在合适的时候,一下特定基底的金属涂层厚度或镀膜量。

注3:基底金属的机械性能可能会因卷材涂漆过程而改变。基底老化现象主要表现在:屈服点及抗拉强度的提高、延伸率及表面吕德氏线出现可能性的降低、开槽影响的发生。

6.1.1.2 对于基底材料的厚度,以及最终产品的宽度、长度、平整度、边缘倒角及方正度等这些参数的公差要求,应当按照下列标准:EN 10048,EN 10051,EN 10131,EN 10140,EN 10143.

6.1.2 有机涂层 6.1.2.1 涂层材质

常用彩涂产品的涂层材质及干膜厚度尺寸均在附件B中列出。 6.1.2.2 卷材涂料体系

对于有机涂层的选取及不同涂层间面面相接的组合,取决于钢板材料的最终使用条件。 根据使用条件不同,镀层钢卷钢板产品运输过程中可能需要涂装一层特殊的有机漆层: A) 可以是双面

B) 可以是单面,另一面尽管通常也会做预处理,但不作涂装 C) 可以是单面,而背面涂抹任何一种没有特殊用途的有机涂层。 两面的喷涂方式均应当在询价及签订合同时达成一致,满足买家对于灵活性、两个表面各自的防腐/耐腐等级(若需要)及正面的耐紫外线等级。

注:背面的漆层应当酌情选取。通常情况下应当是耐搬运及贮存的。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防腐性或美观或泡沫粘合性要求。

对于以卷带形式提供的产品,正面往往在外;而对于板材或定尺(堆叠或捆束),正面往往朝上。

如果买方有其他安排,则应当在询价或签订合同时说明。 6.1.2.3 暂时性防护处理

卷材在供应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一层额外的短期防护,主要使用可剥去的膜、蜡或油。当运输、储藏或生产过程中有特殊要求时,推荐使用这类防护措施。可剥去膜应当最多3个月内就要移除。

暂时性防护处理形式也应当在询价或签订合同时达成一致,且应当考虑到防护层的厚度。 注1 暂时性防护处理的有效性是短暂的。使用者在储藏时应当考虑到这一点,并保证膜层剥离的便利性。

注2 暂时性防护的室外自然暴露防护时间是非常有限的,比如两周,因此建议避免超过时限地将产品暴露于阳光直射、恶劣天气或高湿度(比如贮存时)环境中。

总之,鉴于这类防护的有效期短暂,最终用户应当确保恰当的产品库存周转。

6.1.3 生产工序

在保证卷材涂层基本参数的前提下(6.1.2.2),产品生产中的细节可由生产商自由量裁。

6.2 一般性涂层性能

6.2.1 概述

表1汇总了本标准中所涉卷带涂层板的主要性能,在生产与应用中有重要意义。对于性能参数范围的选定应当在询价及签订合同时写明,同样最好考虑检测方法。 注1 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性能在贮存过程中会产生变质。(见附录E)。 表1中的性能的测评应当遵循这些要求:6.2.2到6.2.5以及7.5.2到7.5.8.

表1 关键性能 性能 参考标准 涂层厚度及公差 EN 13523-1 外观 色彩/色差 EN 13523-3,EN 13523-15,EN 13523-22 7.5.3 本标准中关于检测方法细节的描述及其他说明 7.5.2 涂层厚度 光泽度 表面状态(无瑕疵) 杯吸法后粘合度 涂层柔韧性(T型钢弯曲试验) 急速变形及龟裂形成时的粘合度及抗性(冲击试验) 铅笔硬度试验 巴克霍尔兹压痕试验 抗划伤性 耐湿度 EN 13523-2 粘合强度/柔韧性(6.2.4) EN 13523-6 EN 13523-7 EN 13523-5 硬度(6.2.5) EN 13523-4 EN ISO 2815 EN 13523-12 耐久性(6.3.3) EN 13523-26,EN ISO 4628-2,EN ISO 4628-4,EN ISO 4628-5 EN 13523-19,EN 13523-21 EN 13523-21,EN ISO 4628-4,EN ISO 4628-5 EN 13523-14,EN 13523-21,EN ISO 4628-4,EN ISO 4628-5 EN 13523-8,EN ISO 9227,EN ISO 4628-4, EN ISO 4628-5 EN 13523-10,EN 13523-14 EN 13523-9,-11,-18,-23,-24,-25,-26,-27 7.5.4 7.5.6 7.5.5.1 7.5.5.2 7.5.5.3 7.5.7.1 7.5.7.2 7.5.7.3 7.5.8.1,7.5.8.2 自然风化表现(室外暴露) ——室外耐腐蚀性 ——耐天然紫外线性 7.5.8.1,7.5.8.3 7.5.8.3.2 7.5.8.3.3 人工风化表现 ——中性盐雾试验 7.5.8.1,7.5.8.4 7.5.8.4.1 ——耐强紫外线能力 其他性能 7.5.8.4.2 6.2.6,7.5.8 注2:上述测试方法中的部分,既可以用作合格性测试,也可以用作评级性测试。

6.2.2 涂层厚度及公差

6.2.2.1 对于涂层厚度的要求应当在询价及签订合同时注明(见4.2f))。 6.2.2.2 对于公称涂层厚度范围,详见表2.

表2-公称涂层厚度公差等级

单位μm

>10 >20 >25 >35 >60 >100 >150 >500 公称厚度范围 三个测量值均值负公差 单个测≤20 3 ≤25 4 ≤35 6 ≤60 8 ≤100 15 ≤150 20 ≤500 30 ≤800 40 4 5 8 12 20 25 35 50 量值负公差 涂层厚度≤10μm的产品,其公差应当在询价和签订合同时注明。 注1:对于正公差,通常没有要求,但具体订单可酌情商定。 注2:对于背面,没有要求。

6.2.3 外观 6.2.3.1 概述

色彩及其公差,以及光泽度应当遵守5.1所注具体要求。 除非订单有特殊要求,否则只有正面需要连续检查。 6.2.3.2 颜色及色差

合适的颜色及色差要求,以及测量方式、测量器材的使用,均应当在下单时注明。

注:金属结构及珠光涂料可能在不同批次间有所差异,且这种变化具有定向性,在产品维护的时候应当特别注意,以保持色彩的持久性。

6.2.3.3 光泽度

当有相关要求时,参照表3

注1:具体订单可以要求更严格的公差。

注2:对于光泽度的局限性,见7.5.4的注释。

表3—光泽度公差

(光泽度值的测量使用60°侧头) 光泽单位范围 ≤10 >10 ≤20 >20 ≤40 >40 ≤60 >60 <80 ≥80 标注a 的为提示性信息 6.2.4 杯吸法或弯曲后粘合度

对于涂层厚度达到60μm以上的产品,均需满足下列其中一项要求,生产商可自行量裁。 a) 在经过最小压痕深度4mm的贴片黏贴测试后,无脱落。 b) 用2-T型钢弯曲测试后,无脱落(见7.5.5.2) 对于其他厚度的涂层产品,在不损伤基底材料前提下,经过最大程度的深度压力黏贴测试后,脱落不能超过75%。

6.2.5 涂层硬度

对于涂层硬度,具体订单详细要求及测试可任意参考7.5.7.1、7.5.7.2、7.5.7.3。

6.2.6 其他涂层及性能要求

其他与特定功能密切相关的性能要求,比如耐磨性、可复绘性、可印花性、泡沫绝缘材料或粘合剂兼容性、耐化学及染料性、反射率、焊接性、耐火及遇火反应能力、耐热性、深拉表现,以及与性能相关的合适试验方式,均应当作为订单签订的重要项目进行商讨。

范围描述a 亚光(matt) 低光彩(low gloss) 光滑(satin) 半光亮(semi-gloss) 光亮(gloss) 高亮(high gloss) 公称光泽度公差 ±3 ±4 ±6 ±8 ±10 光泽度最少80

6.3 特殊特性

6.3.1 概述

对于某一确定范围的特殊特性,我们称之为“性能表现”,它是通过性能测试来得知的。 注:性能表现主要用于对涂层进行分级。

6.3.2 产品柔韧性

产品应当在指定弯曲度(见表4)下,根据7.5.5.2的方法,通过T型铁弯曲试验来测评其暴露面柔韧性。

对于非暴露面的柔韧性测试,可以在订单签订时详谈。

表4 T型铁弯曲试验最小弯曲度 柔韧度 高柔韧性,适合强变形条件 标准柔韧性 无柔韧性要求 注释a:T指的是产品公称厚度 6.3.3 耐久性 6.3.3.1 概述

彩涂卷材产品的耐久性包括耐腐蚀性、复杂环境下耐紫外线性、风化表现等,且若订单有要求,均应当通过合适的试验测试完成(7.5.8.2至7.5.8.4)。 6.3.3.2 室内或大宗机械设备用产品

涂层防腐蚀分级CPI的确定,应当根据表5,试验过程应当在合适人造环境(见7.5.8.2)下完成,试验还应当考虑最终产品的使用条件。 注:对于CPI 1级的涂层,无规定试验。

表5 耐潮湿试验

CPI2 CPI3 CPI4 CPI5 (室内)防腐蚀等级(CPI) 500 1000 1500 1500 试验时间(小时) 注:对于CPI5,具体订单可根据实际环境酬情加设试验。 6.3.3.3 室外用材

6.3.3.3.1 概述

对于该类产品涂层耐腐蚀性RC及耐紫外线等级Ruv的测评,应当基于自然环境(6.3.3.3.2) 对于无法实现上述要求的,比如一种新涂层,则可以通过加速试验来测定(7.5.8.4)。 6.3.3.3.2 自然环境条件下表现 A) 自然室外条件耐腐蚀性 根据7.5.8.3.2中的具体描述,产品的自然室外暴露试验应当包括:农村、市区、工业、海上、污染且潮湿及濒海环境或诸多环境的组合。

注:所有有机涂层均会在暴露条件下出现外观改变,但改变程度不同,这主要取决于环境以及涂层的耐性。

在依照表6及附录D所述条件开展暴露试验时,对于类型2(type2)及类型3(type3)两种试样(见EN 13523-19及EN 13523-21)应当满足表7中的性能要求。这些要求中的耐腐

最小弯曲度a 0T,1T 2T,3T,4T,5T,6T 无 蚀性RC2,RC3,RC4及RC5(见7.5.8.3.2中试验条件)适用于平原地区,另外还适用于类型2(type2)试样的遮蓬条件及类型3(type3)的重叠区域。对于具体试验条件,见7.5.8.3.2。 耐腐蚀性RC1,RC2,RC3及RC4与表6中的腐蚀等级C1,C2,C3及C4相关。对于RC1无特殊要求。

对于暴露条件C5,应当进行具体订单具体商定,既可以是工业条件,也可以是海上条件,与C4相比,C5需要更多暴露条件。C5条件下的耐腐蚀相关等级(C5-I及C5-M)按照惯例称为RC5(见表6和表7)。

表6 耐腐蚀等级与腐蚀等级及空气条件对照表——温和气候下标准环境(见EN ISO 12944-2) 耐腐蚀等级 RC1 RC2 RC3 RC4 RC5 腐蚀等级a 农村 C1-很低(无要求) C2-低 C3-中 C4-高 C5-I-很高 C5-M-很高 市区 工业 低二氧化硫 中度二氧化硫 高二氧化硫 空气条件b 海上 低盐度 中盐度 高盐度 污染且潮湿 濒海 高盐度 注释a:根据EN ISO 12944-2标准,低碳钢性能表现 注释b:见附录C 注1:表中灰色方框强调了腐蚀等级与环境类型间的对应关系 注2:应当注意的是,随着遮盖物及湿度时间的不同,腐蚀等级可能会有所增强 注3:在对环境进行腐蚀等级评定时,应当考虑到测试、维护或维修工作的便利性 表7 自然室外条件耐腐蚀等级要求a 耐腐蚀等级b RC2 RC3 RC4 RC5 测试时间 年 1 2 2 ≥2 平均边缘分层 mm ≤10 ≤5 ≤2 ≤2 弯曲破坏 c c d d 起泡 2(S4) 2(S4) 2(S2) 2(S2) 注释a:对于测试时间,详见7.5.8.3.2及附录D中推荐室外暴露地点 注释b:对于腐蚀等级与环境类别间的对应关系,详见表5 注释c:无要求 注释d:应当对有机涂层进行检查,不允许出现爆裂,且在T型铁弯曲试验中,自试样的3T平板边缘开始往里10mm到50mm范围内,进行连续半径弯曲试验过程中,没有表面腐蚀现象。 c) 自然室外耐紫外线

试样类型1(type1)的检测项目,应当控制在表8中“耐紫外线等级Ruv2,,Ruv3及Ruv4”所列的种类之内。检测条件详见7.5.8.3.3.

注1:耐紫外线等级Ruv1相当于“无紫外线照射”,因此表8中未列出。 注2:表D.2中列出了不同紫外线辐射等级下室外选址举例。

表8 自然及人造环境中耐紫外线性能要求 性能要求 (持续时间:自然环境2年,人造环境2000小时) 试验前后最大色差△E*a(单位色彩) 测试后最小光泽度(RGb)% Ruv2, 5 30 50c 耐紫外线等级 Ruv3 3 60d 3c 80 Ruv4 2d 注释a:色差△E*值不适用于饱和色彩及其他特殊色彩,比如金属色或珍珠色。特殊色彩的色差评定应当在实际订单中单独确定。 注释b:最小光泽度(RG)是最终光泽度测评,以百分比的形式标注。该性能要求不适用于纹理表面的面漆。 注释c:指天然紫外线辐射。 注释d:指人工紫外线辐射。 6.3.3.3.3 人工风化表现

a)中性盐雾试验耐性试验(烟雾) 该项试验根据7.5.8.4.1节完成。在未划线部位不允许出现起泡,在垂直划线部位延伸腐蚀长度总计不能超过2mm。 b)耐人工紫外线辐射

试样的验后色差(△E*)及存留光泽度(RG)应当满足表8中的要求。色差变化应当是均匀的。具体试验根据7.5.8.4.2执行。只有耐长波紫外线性能是强制性的。 注:6.3.3.3.2也讲了人工紫外线辐射试验。

6.4 无瑕疵

产品不应当出现任何影响正常使用的外部或内部缺陷。 可接受的最大瑕疵范围应当在签单时协商清楚。 注:以卷状供货的产品比板装或定尺产品出现表面损伤风险性更大,因为卷在里面的部分若出现损伤,无法及时更换。因此采购时需格外注意这一点。

7 检测

7.1 检测类型及相关文件

7.1.1 除非在询价及订单签订时另有要求(见7.1.2及7.1.3),否则产品在供货时应当为非规定检验,且无需提供检验文件。

7.1.2 需要遵循7.2到7.6章节进行检测的情况,应当在询价及签单时说明。

7.1.3 检测文件遵循EN 10204 ,非规定检验相关文件为2.1或2.2;强制性检验相关文件为3.1或3.2;需提供那种文件,应当在询价及签单时说明。

如果需要提供证书3.2,则购买方需要在下单时一并提供实施检验及提供检验文件的单位或组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证书颁发单位的相关信息。

7.2 检测单位量

检测单位量指,最大20吨的相关产品,或从20吨有机涂层钢板产品中取样,抽样产品的基

底板材应当与剩余产品均出自同一卷,且保证有机涂层的性能、外观及厚度相同。对于总量多于20吨的卷带材料,其视为一个检测单位。

7.3 检测种类及数量

对于7.2所述每一个检测单位,均应当完成整个系列的检测,包括以下内容: —— 涂层厚度(见7.5.2)

—— 色彩及光泽度(见7.5.3及7.5.4) —— 粘合强度/柔韧性(见7.5.5) —— 无瑕疵(见7.5.6)

其他检测项具体订单具体定(见6.2.5;6.2.6;7.5.7;7.5.8)

7.4 取样

对于取样的一般性要求,参见EN 13523-0.

对于卷带产品,应该从卷带的前段或末端取样。对于板材及定尺,则有检测员自由选取。 所有样品均应当即可带走且经过机加工处理,且尽量保证取样过程不影响检测结果。

7.5 检测方法 7.5.1 概述

检测方法应当遵循EN 13523系列标准中的相关部分,且具体条件参照7.5.2到7.5.8. 7.5.2 涂层厚度

涂层厚度的检测方法参照EN 13523-1.

对于宽度≥600mm产品的厚度检测,应当垂直于滚卷方向分别取三个点,比如中心取一个点,两侧距边缘50mm处各取2个点(三点检测法)。

对于宽度<600mm的产品检测,只需取中心点(单点检测法)。

注:对于压花或纹理涂层的特殊检测方法,比如EN ISO 2808中所述方法,以及无接触连续网状测量方法的使用,可单独商定。 7.5.3 颜色差异

实际颜色于样品颜色的差别, 参考的颜色应该是以工具测量的结果为标准。

对有机涂料颜色和纹理表面图案的检测也可以包含大货和样品的视觉区分,约定的参考样品应该遵循EN 13523-3标准

关于同色异谱,参照EN 13523-3

注意事项一, 对于有浮雕和纹理,有金属和珍珠色的喷涂,这种测试给不出可靠的数值; 注意事项二, 色卡也会不能定义精确的颜色,因此仅作为一个指导;

注意事项三, 要注明因为测试工具不同而可能会产生的测试颜色的结果差异;

注意事项四, 关于颜色差异的∆E CIELab 值不会显示在文件中, 因为∆E CIELab值是针对所有的颜色和表面光亮,并不能用来指示一个单一的颜色。然而,∆E CIELab的具体数值按照约定,由工厂依据自己的数据和经验来给出。

7.5.4 光泽度

镜面光泽的检测方法参照EN 13523-2.

注:检测方法并未给出压花或纹理涂层、金属或珍珠光泽颜料涂层的合理值。 7.5.5 粘合强度/柔韧性 7.5.5.1 切割后粘合强度

切割后粘合强度的检测方法参照EN 13523-6. 7.5.5.2 产品柔韧性及粘合强度

对于180°变形时的涂层粘合强度及耐性,应当参照EN 13523-7,可选择使用粘贴胶带。对于180°T型弯曲试验中的耐性及耐脱膜性,应当根据下列公式表达: T=最小芯轴半径/金属厚度

测定耐性0T到6T的最小折弯半径,应当在询价及签单时列明,且依照表4. 测试后,用10倍放大镜观测时,漆膜不允许出现可见裂缝。

注1:产品的柔韧性取决于基底厚度、金属防护情况及有机涂层。

注2:对于T值的定义与ASTM D 4145-83中所述有区别,该处T值比此处大两倍。 注3: 粘合强度测试使用胶带,柔韧性测试不使用胶带。

7.5.5.3 快速变形时的粘合强度及耐裂缝性能(冲击试验)

对于采用落锤式冲击试验的快速变形测试,应当根据EN 13523-5标准实施。

7.5.6 缺陷检测

应当对产品易出现缺陷的方面进行检测。试验方法具体订单具体商定。 除非另有要求,否则只需对正面进行连续检测。

7.5.7 涂层硬度

7.5.7.1 铅笔硬度试验

铅笔硬度试验检测方法根据标准EN 13523-4。

注:本试验不适用于压花及花纹涂层检测;该种类涂层的测试应当在询价及签单时商定。

7.5.7.2 巴克霍尔兹压痕试验

耐压痕性试验方法参照EN ISO 2815.对于厚度大于50μm的涂层,应当在压刻工具下铺垫一层薄复写纸,以显示更精确的原始压痕形状。

注:本试验不适用于压花及花纹涂层检测;该种类涂层的测试应当在询价及签单时商定。

7.5.7.3 耐磨性

试验方法参照EN 13523-12.

7.5.8 耐久性测试

7.5.8.1 概述

鉴于室外条件下影响因素较多,因此实验室加速试验无法提供直接且有效的相关系数,然而,却可以提供人工条件下可接受的质量检验方法。

注:耐久性测试不属于7.3中所列单元数量检测项中的部分。对于需检测项目的要求,采购方应当与生产商联系。

7.5.8.2 耐潮湿性

耐潮湿性检测参照标准EN 13523-26,或在询价及签单时另作说明。 本测试不适用于室内防锈等级为CPI1的涂层。 对于其他室内防锈等级的涂层,在依照表5所列时间进行测试后,起泡现象应当小于EN ISO 4628-2中所述的等级2(S2)。

7.5.8.3 自然风化表现

7.5.8.3.1 试验条件综述

室外暴露试验应当依照EN 13523-19标准,在室外地点完成。 其测评结果参照EN 13523-21。

注1: 室外暴露试验用于测定产品涂层的室外耐久性,试验场所包括农村、城市、海中、强紫外线辐射或工业环境,或者以上环境的组合。同样,测试还应当参照标准EN ISO 4628-4及标准EN ISO 4628-5.

注2:有机涂料外观的改变并不一定意味着其耐久性的减弱。 7.5.8.3.2 自然室外耐腐蚀性

耐腐蚀等级为RC2的测试持续时间为1年,RC3及RC4的为2年,RC5的为至少2年。 对于起泡程度的评定参照EN 13523-21,测评点为远离任何奇点10mm外(奇点包括边缘、弯曲点、加持孔)

自然室外条件耐腐蚀性测试不适用于耐腐蚀等级为RC1的涂层。 试验选址的举例详见附录D。

7.5.8.3 .3 户外紫外线防辐射测试

暴露点应该至少包含4500MJ/M2/年的水平太阳能累计量。 样品的干净程度会很大程度上影响测试结果。所以颜色的变化和光泽度都应该用干净的样品去测试。样品的表面洁净程度按照合同签订时候的约定。葡萄牙里斯本是欧洲卷涂协会推荐的测试场地,法国的滨海萨娜里是紫外线辐射暴露的标准地点,其他的地点如果有和以上两个城市相似的太阳辐射累计值都可以作为测试地点(佛罗里达州,亚利桑那州等)。

对于所有的防紫外线辐射检测的类别RUV2,RUV3,和RUV4判别需要两年的时间。 7.5.8.4 人工天气环境检测 7.5.8.4.1 对中性盐喷雾的防护

检测应该参照EN 13523-8标准执行操作(起泡测试,腐蚀蠕变试验),EB ISO 4628-4(破裂测试)和EN ISO 4628-5(剥落测试)。

扁平测试的样品应该没有任何的弯曲或者孔,只有一个跟样品长边平行的垂直标注的标记(参照EN ISO 9227),或许按照合同的约定。

参照EN 13523-8 的要求, 中性盐喷雾的检测,应该参照以下几点: ---- 标记的类型参照EN 13523-8

---- 标记工具:克莱门或者其他类似的工具,要确保标记物宽度不超过1mm

测试周期是360小时。

注意事项1: 针对在真实的腐蚀性环境下的,对喷涂进行的防腐蚀种类的RC5附加测试应该按照事先约定。

注意事项2:有机涂料的的防腐蚀性能高低对于在盐喷雾还是其他腐蚀环境,没有直接的联系。这是因为影响腐蚀进程的各个因素在不同的环境下不尽相同,诸如保护性图层的结构之类。

检测的结果不应该作为喷涂在可能被使用的各种环境下抗腐蚀性能的指导, 同时,不同的喷涂的试验结果也不能作为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抗腐蚀性能的指导,即使是在严酷的海洋曝露环境下。然而,检测的结果作为一种检测油漆质量和油漆体系是否贯彻的方式。

注意事项3 材料和喷涂系统对于在加速测试下的侵蚀性环境异常敏感,诸如中性盐喷雾环境,但是在正常的户外环境下性能非常好。如果这样的话,这样的测试体系应该按照事先约定的,再被其他的检测方式评估和检测,

注意事项4 其他的测试抗腐蚀性能的方法应该被事先约定。

7.5.8.4.2 防紫外辐射的加速试验

防紫外线检测应该参照EB13523-10标准

防紫外线检测不应该按照防紫外线检测的Ruv1种类来操作。在紫外线辐射和冷凝共同作用下的人工老化测试,应在参照种类RUV2,RUV3,和RUV4并在UV-A 340的紫外线灯作用下进行。检测周期是2000小时(250个周期)。

注意事项 1 其他的检测方法应该事先约定。

注意事项 2 喷涂暴露在人工环境或者暴露在通过紫外线冷凝灯机器照射形成的人工辐射环境下,经过一定的辐射暴露或者双方约定同意的暴露的时间,从而检测在这种环境下性能改变的程度。暴露在外的喷涂的性能同那些在同等的条件下,取自同一个材料没有曝露的喷涂进行比较或者那些退化程度数据明确的喷涂。 这些性能应该按照相关各方事先约定的标准评估,这些标准主管性比较强。

注意事项 3 自然环境,全球辐射和湿润程度对于喷涂的老化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标准中约定的制造人工环境的装置要用来模仿紫外线照射和湿度。

注意事项4 用这种模拟环境的方法得到的相关检测结果同暴露在室外环境下的结果没有必然直接的联系。这些检测结果之间的关系应该在检测方法确认之前就要事先规定。

8 标识

8.1 每个钢卷或钢束产品上均应当粘附上标签,且包含以下信息: —— 生产商工厂名称或标志 —— 产品全名(见4.2) —— 色彩

—— 产品公称尺寸 —— 订单号

—— 卷、捆或批的总量

8.2 在询价及签订合同时,应当商定是否使用条形码,标准参照EN 606.

8.3 询价及签订合同时,可以有特殊标识要求,比如商标,或使用喷墨。

9 包装及运输

包装应当在具体订单签订时商定。

卷材的运输过程中,既可以纵向也可以横向放置,但具体应当双方商定。

10 储存

推荐储存方式见附录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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