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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声广播稿录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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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稿录用量化细则

校园之声广播站作为学校、班级和学生的联系纽带,始终坚持敏锐、创新、严谨、活泼的精神;以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文化校园为己任,服务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以“团结、守时、准确、创新、奉献”为站训;团结奋进,注重创新,不断完善进步,用满腔热情去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精彩节目。为保证校园之声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提高广播节目质量,特制定本广播稿录用细则。

1、各班要组成由宣传委员负责的广播稿采编小组。负责班级广播稿的采集、录用、选送。录用选送的广播稿应交于班主任审查。

2、广播稿内容分法制安全教育、校园传真、班级信息、神州画卷、文苑星光五个栏目,广播稿内容形式要丰富多彩,讲究宣传性和时效性,要有积极向上的教育意义。

3、各班级选送广播稿每周至少5篇,于周四交指导老师。周五选稿,下周播出。

4、班级量化中广播稿占10分,采录稿件情况计入班级量化。按时按量完成广播稿采集录用选送工作,计班级量化7分。每播出一篇,计班级量化0.3分,计满10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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