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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总结(整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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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1.征税对象

(1)在境内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在境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在境内进口应税消费品。 2.征税对象特殊规定

用于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为已税消费品的,应当从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扣除已纳消费税: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 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为原料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为原料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 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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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1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甲醇汽油、生物柴油.

3.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一)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二)从量定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4.税基的确定

生产并对外销售的,税基为销售额.

自产自用并应当纳税的,税基为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税基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进口的,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税率)

营业税

1.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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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实物形态但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态变化的财产)的行为.

2.税率

营业税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一)建筑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

(二)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税率为5%。 (三)娱乐业,5%-20%(会告诉你),具体适用的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对电子游戏厅、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包括酒吧)、高尔夫球、游艺(如射击、狩猎、游戏机等)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保龄球、台球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征税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应税货物(货物为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即具有实物形态,能够移动的财产)、提供应税服务(提供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以及进口应税货物。

①视同销售:不完全具备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属性,但征收.有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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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或销售代销货物; 第二,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第三,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四,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①专用的使用: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专用;小规模纳税人不得使用. ②进项的抵扣规定:

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的计算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 销售额×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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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税率: 17%

适用于销售或进口实行低税率和零税率之外的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2.低税率:

(1)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必需品和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等货物:农业初级产品;生活必需品自来水等;文化必需品图书报纸等;部分农业生产资料. 13%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3.零税率

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按简易计税办法的税率:3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

销项税额:向购买方收取的税额

销售金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价款 价外费用和应征消费税的货物的消费税税金.

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第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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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转交给购买方的.

第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上缴财政;

第四,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辆牌照费.

含税价格的转换:

的销售额中不包含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中包含销项税额的,应将含税的销售额还原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税率)

销售金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第一,包装物收入

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如期收回的,不计入销售额;对于逾期没收以及收取1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要并入货物的销售额中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除啤酒和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

其它随同货物一并销售的包装物,其收入要并入货物的销售额中计算销项税额.

第二,折扣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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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上分别注明的可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第三,以旧换新销售

应按照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实际收取的不含价款计算销项税额.

第四,还本销售

销售额是货物的销售价格. 第五,以物易物

双方均应做货物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货物核算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第六,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被确定征税的,以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为销售额.

非应税劳务营业额应为不含的收入额. 税务机关确定销售额:

视同销售无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顺序如下:(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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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赠送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其净值为销售额.

进项税额的确定:

纳税人为生产应税项目而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税额.

①金额确认的方法:

第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专用(含货物运输业增

值税专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下同)上注明的税额。

第二,按从海关取得的进口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税额; 第三,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简称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税额。

第四,按照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免税农产品:除取得专用或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或销售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应税项目(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②非正常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

④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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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的转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增加通过认证的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转出)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的税收优惠 (一)直接免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进口直接用于科研 科学实验和教学的仪器 设备,由外国或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物资与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4.向社会收购再销售的古旧图书. 5.避孕药品和用具. 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一)分类标准

登记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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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一)税率形式:比例税率 (二)法定税率:25% 适用范围:

1.居民企业取得的各项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境内的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三)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四)预提所得税税率 1.法定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来源与境内的所得与其设立的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其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习惯上称为预提所得税.税率为20%。

2.优惠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取得上述所得,减按10%征收。

下列所得免征:外国向中国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其他批准的所得。

税基的计算方法:应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视同销售收入,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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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用途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以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视同销售:一是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是用于交际应酬;三是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是用于股息分配;五是用于对外捐赠;六是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职工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2%;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2.5%,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符合条件的费用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当年销售收入包括:按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收入和按税法确认的商品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凭合法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扣除。

不准予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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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性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的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个人所得税 (二)特殊规定 1.工资、薪金所得

(1)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计算方法: ①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使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②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依照上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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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当月工资薪金与费用扣除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l-20%) ×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祝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次收入额×(1-2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税种 征税对象 纳税人 备注 (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在中华人民1、的特殊作用 2、共和多境内共和国境内视同销售 3、纳税人的特销售的货销售货物或殊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13

物,提供的者提供加工规模纳税人 4、纳税义务加工、修理与修理、修发生时点 5、一般计税方修配劳务和配劳务和应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税率交通运输税服务以及和税基 6、准予抵扣的进业、邮政业、进口货物的项税额和不得抵扣的进项部分现代服单位和个人 税额 7、一般纳税人销售务业,进口的货物。 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应纳税额的计算 8、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在中华人民1、营业税的特殊作用 2、共和国境内共和国境内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含义 提供应税劳提供应税劳3、纳税人的规定(扣缴义务,转让无务、转让无务人) 4、纳税义务发生形资产或者形资产或者时点 5、税基的一般规定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和特殊规定以及核定营业的行为 的单位和个额 6、税率 7、税收优惠 人。 消费税 规定的14类在中华人民1、消费税的特殊租用 2、应税消费品 共和国境内组成计税价格 3、从价定生产、委托率法和从量定率法的税额加工、进口计算 应税消费品14

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 企业取得的在中国境内1、企业所得税的特殊作用 所得税 各项应税所取得收入的2、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得,包括:企业和其他的界定 3、税基与税率 4、销售货物所组织(统称视同销售收入 5、不征税得;提供劳企业)包括收入和免税收入 6、税前务所得;转居民企业和扣除的基本要求、基本范让财产所非居民企围、基本标准 不得扣除项得;股息、业,但不包目 7、税率 (法定税率、红利等权益括个人独资优惠税率)分为居民企业性投资所企业和合伙和非居民企业 8、税收优得;利息所企业 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其他所得。 个人 所得税 规定的11项 在中国境1、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内、境外取税人 2、税基 税率 3、税得所得的居收优惠 4、税额计算 5、惠 9、税额计算 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15

民和在中国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和自行境内取得所纳税申报 得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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