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冠军”评选制度
为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热情,实现销售增长,公司决定开展“销售冠军”的评选活动,特拟定此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依据个人业绩和工作成绩进行考评。 二、评选周期
评选分为月度评选、年度评选 三、评选范围:全体员工 四、评选办法 1、月度销售冠军
(1)以当月完成业绩额的多少作为唯一的评比依据,评出冠军一名; (2)如当月所有人员均在最低业绩指标之下,则名额空缺; (3)如当月销售冠军为试用期员工,可直接晋升为正式员工。 2、年度销售冠军
(1)所有人员在测评月度内完成最低业绩指标的次数不超过4(含)次,即成为年度销售冠军的候选人员;
(2)已进入候选名单的业务人员,以完成业绩额的多少作为唯一的评比依据,评出冠军一名。 五、奖励措施
1、荣获月度销售冠军的员工,奖励人民币500元;
2、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荣获月度销售冠军的员工,符合年度销售冠军的条件,即为年度销售冠军,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凡获选人员均制作个人宣传海报进行公示,彰显榜样力量; 4、以上现金奖励均同工资一起核发。 六、附则
1、本方案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