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异议
目前,在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工作中常常遇到的异议申请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是对担保信息有异议。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个人的亲戚或朋友以个人的名义办理了担保手续,个人忘记或根本不知道;个人自己保管证件不善,导致他人冒用。
第二类是认为贷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记录与实际不符。有以下几种典型情况:个人的贷款按约定由单位或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代个人偿还,但单位或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没有及时到银行还款造成逾期。
第三类是认为某一笔贷款或信用卡本人根本就没申请过。典型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他人冒用或盗用个人身份获取信贷或信用卡。
第四类是身份、居住、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异议申请人当初在申请资料上填的就是错误信息,而后来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却没有及时到银行去更新。
这种非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我们称之为有异议的不良信用记录,本人可以对自己的信用记录提出异议,并上报央行。那么,这种有异议的不良信用记录该如何消除呢?
据了解,如果自己的信用污点非自身原因造成,而对自己的信誉度造成了不利影响,本人可以提出异议。当然,这必须提供证明。针对本人提出的信用报告异议申请,必须证明不良信用记录不是自己本人的主观意愿造成的,在证明后,相关机构才能消除有异议的不良信用记录。
能修改的个人不良记录一般包括被他人冒名贷款、申请信用卡留下的不良记录或者是因为银行的疏忽造成的错误信息,并不是所有的不良记录都能提出异议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