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事故责任人的入理。
2、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领导干部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监察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调查组不负责或有意掩盖事故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向司法部门报告。
4、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人员检查各类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情况。
5、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情况。
6、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人员检查全体员工执行各项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7、监督检查上级安全会议和指示精神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情况,参与公司的应急求援和演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