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挂牌制度
本项目部根据CI创优工程要求,进行现场挂牌制度的实施。另外就现场施工时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质量部结合项目部质量管理水平,制定出如下现场挂牌制度。
1、作业班组应在不同施工部位、楼层等挂牌,注明部位、班组名称、操作人员姓名、施工质量状况(由项目质量员填写)等,以加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督促责任人严把施工质量关。:
2、进场材料必须具备出厂质量证明,入库分类存放,标识明确:材料名称、型号、数量、有效日期等。
3、进场钢材,必须具备出厂质量证明,钢材分类挂牌堆放,挂牌明确钢材名称、型号、规格、检测情况等内容。
4、成品、半成品材料应挂牌分类堆放,明确材料状态、型号、尺寸、使用部位等。
5、所有经过法定检测单位鉴定的测量、计量设备必须做出标识,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6、针对本项目物资使用情况,其挂牌制度如下: (1)进场物资挂牌标识
a) 砂、石、红砖、加气混凝土块等品种单一、不易混淆的物资和有外包装标识的物资,可不作产品标识,只作待验、已检合格标识;
b) 水泥、防水材料等不作产品标识,要求作保质期限、待验、已检合格标识,标识内容要注明进场时间和检验状态;
c) 钢筋应作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钢筋的材质、规格、待验或已检验合格;
d) 进入库房或作业面的物资均为合格,用合格卡或合格库作标识; e) 危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标识用红色标记; 用挂牌或记录或堆放区域作标识。
(2)不合格物资的标识
不合格物资单独堆放或采取可靠措施使其与合格品隔离,在其堆放处或其包装上(没有包装时,在物资上)设置明显的不合格标识牌,以防止处置前的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