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热电厂2~5#送风炉变频改造技术协议
重组分立方案
甲方:福建省开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福建省建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拟进行重组分立,甲方将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分立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如下方案:
第一条:分立方式
甲方采用存续分立方式,甲方作为乙方的全资子公司,在资质分立给乙方后继续存续经营;乙方承接甲方资质及骨干人员,分立经营。
第二条: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1、原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2、分立后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福建省建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100% 出资额 1000万元 备注 3、分立后乙方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整,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比例 页脚内容1
出资额 备注 明湖热电厂2~5#送风炉变频改造技术协议 X X X 第三条:业务分立条款 51% 30% 19% 2550万元 1500万元 950万元 原甲方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分立至乙方,甲方资质注销。 第四条:财产分割
母公司福建省建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开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母公司福建省建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6687.81万元;子公司福建省开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净资产0万元整,财产无分割。
第五条:债权债务分割
分立前的甲方无债权债务,故无需进行债权债务分割。 第六条:职工安置
原福建省开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部分骨干人员的劳动关系转入母公司福建省建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详见人员清单)。
人员安置清单
序号 姓名 1 2 3 4 第七条:在建项目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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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男 男 男 身份证号 原岗位 企业经理 工程师 安全员 安全员 安置岗位 企业经理 工程师 安全员 安全员 X X X X 明湖热电厂2~5#送风炉变频改造技术协议 子公司福建省开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无在建项目,无需安置。
母公司福建省建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项目一个:福建新点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性涂料生产项目,不涉及子公司福建省开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第:公司分立程序
1、公司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作出决定,分立后甲方、乙方分别修改和制定各自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分立,应当提交分立决议或者决定。 第九条 其他条款
本方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福建省开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锦辉
乙方:福建省建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林昌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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