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出版物刊名: 税务研究页码: 108-113页年卷期: 2015年 第4期
主题词: 非货币财产出资 权益持续性 不予税收确认 计税基础
摘要:目前.我国对非货币财产出资尚没有明确和连贯的税收。实践中大部分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与一般的财产交易不同,具有明显的”权益持续性”特征。笔者认为,对这类财产出资应当借鉴美国联邦公司所得税制度。比照我国企业并购重组特殊税务处理方式,给予递延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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