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按照局领导要求,针对近期下发的几个管理规定及一季度通防例会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督促,具体要求如下:
1、一季度通防工作例会要求区域穿层钻孔必须采取冲煤泄压措施,要求芦岭、朱仙庄、临涣、海孜、祁南、许疃、杨柳、青东、袁一等矿对穿层钻孔冲煤泄压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应含有冲煤泄压方案、工程安排、相关工艺参数、冲煤前后抽采效果(流量、负压、浓度等数据)对比、冲煤量等内容;总结材料于3月29日之前通过工作联系报至瓦斯科,同时要求以后每个月都要上报此项总结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可与抽采报表一起上报)。
2、《关于印发区域瓦斯治理钻孔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淮矿通〔2013〕67号)已经下发,且一季度通防工作例会要求3月底所有区域瓦斯治理钻孔均要实现井下工业视频验收与人工现场验收相结合;芦岭、朱仙庄、临涣、海孜、祁南、许疃、孙疃、杨柳、青东、袁一、邹庄要上报落实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必须包括视频安设方案、目前安装进展情况等内容,于3月29日之前通过工作联系报至瓦斯科。
3、《关于印发规范防突工管理规定的通知》(淮矿通〔2013〕71号)也以近期下发,芦岭、石台、朱仙庄、临涣、海孜、童亭、祁南、许疃、杨柳、青东、袁一、邹庄矿要将落实总结材料于3月29日之前通过工作联系报至瓦斯科。
4、《关于印发规范瓦斯抽采计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淮矿通〔2013〕83号)也以近期下发,要求之前已安装的瓦斯抽采计量系统比照此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改造计划、进行逐步整改;新安设的瓦斯抽采计量系统必须按照此规定要求进行安设。各矿于3月29日之前将老系统改造计划及近期新系统新安设计划通过工作联系报至瓦斯科。
各项材料均于3月29日之前通过工作联系报至瓦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