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单位:福州建筑学院
法定代表人:张淑敏,职务:校长,电话:188000000
受委托人:朱芷馨,工作单位:福州市天天律师事务所,职务:律师
受委托人:刘玉新,工作单位:福州市天天律师事务所,职务:律师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公司与福州盛世花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朱芷馨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调解;代为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代理人刘玉新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调解;代为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单位:福州建筑学院
法定代表人:张淑敏
二O一九年一月十日
注:1、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说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方有效。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2、此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人递交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