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三资”监管制度未有效落实
虽然各个村级组织都制定了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制度,但是这些监管制度在具体实践中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多数地方“三资”一些基本的管理工作都还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三资”使用台账管理记录不完善;农村监管力度小,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监管也不规范;会计人员对“三资”的核算和结报账不及时; “三资”租赁和承包合同也存在问题,为今后“三资”权益保护埋下隐患。
1.4“三资”的使用过程监督不力
乡镇只在年终时审查各个村的年度村级财务,比如财务收支票据的使用是否规范,而缺少对使用“三资”过程的监督,这是一种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做法。这种做法导致在未经过相关的程序批准下就使用“三资”;一些村干部为谋取私利自批自用“三资”,这样的情况虽然不多,但是却会对整个村集体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值得重视。
1.5监管组织未发挥监管作用
各个村级组织都按照上级的要求建立了“三资”使用的监管机构,比如像村监督委员会或者是村民理财小组这样的监管机构,但是这具体的监管上并未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监督作用。首先,农民不了解监督机构的具体职责范围和作用;其次,财务监督机构部门缺少性,难以对村财务的使用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最后,“三资”的使用工作未能有效、透明的对外公开,一些村只通过村务公开栏对外公开“三资”的使用情况,村民难以详细及时了解“三资”管理的具体情况,难以发挥监督的作用。
2.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探索
2.1做好“三资”全面清产核资
做好“三资”的全面清产核资工作时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首先各个村必须对 “三资”资产清理核实的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规范的记录,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妥善处理产权不清或与账本不符的资产;建立台账或日记账记录“三资”的使用情况,方便日后对“三资”的各种情况的了解查询,及时做好“三资”变动情况的记录,保证账目与实际相符;其次,规范“三资”承包或租赁的合同管理。承包者或经营者的确定方式要公平公正,并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签订具体的书面合同,并上报上级备案记录,不得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承包租赁“三资”,严格按照规定收取“三资”产生的收益[2]。数额较大的收益还应上报上级部门。最后,严格收入管理工作。“三资”的经营收益以及其他各种收入要及时且足量的汇入村级账户,村级组织不得私下克扣收入。
2.2加强“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一,村级财政收支预算方案要得到有效的落实。村组织在制定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之后不得随意违背按照预算方案去安排村中的收入和支出。上级乡镇不得克扣各个村的财政收入和国家补助,以及不能像各个村转嫁乡镇的财政支出,乡镇不得减少各个村的财政收入和增加各个村的财政支出。村级组织和上级乡镇要共同落实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第二,财务收支审核和审批的程序必须作为“三资”管理工作的标准。例如私人承包集体资产是,承包者必须要村组织提供有效的原始凭证,经手人、证明人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注明使用用途并签名,在监管组织集体审核后由监管组织组长在交于总负责人审核后再复核,最后上报至上级乡镇农经站审核记录;第三,“三资”管理工作要对外透明公开。村组织要定期向农民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尤其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
“三资”管理工作更应该及时告知农民群众并获取农民群众的意见看法,完善“三资”管理工作。
2.3提升领导管理水平,加大惩处力度
开展各种活动加强村领导“三资”管理能力的培养,再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在日常工作中要增加监督的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查纠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扎实深入开展[3]。加大惩处力度工作的重点是将“三资”管理工作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完善监管,对那些不履行职责而导致造成“三资”严重损失的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3.结语
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手段,还是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管理水平和建设党风廉政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败,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三资”管理。“三资”的管理必须从“三资”的全面清产核资入手,不断加强“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严厉查处造成“三资”严重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