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区教发„2015‟22号
滨城区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刘延东副总理讲话精神,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09‟54号)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和体能,培养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学校足球联赛制度,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成立滨城区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岳
副组长:毕远威 许 雯 徐晓慧 赵向录 许连诚
王志英
成 员:王希军 崔 林 王建国 付合雨 郭 杰
任敬梅 于文泉 王会永 吴绍军 张培星 季红国 宫向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科: 主 任:王志英
成 员:王希军 崔 林 王建国 付合雨 郭 杰
任敬梅 于文泉 王会永 吴绍军 张培星 季红国 宫向菲
三、工作措施
1.成立滨城区校园足球活动业务指导委员会。抽调滨城区教学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足球教师成立滨城区校园足球活动业务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校园足球联赛筹备和组织工作,下设竞训组、专家顾问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学生安全保障组。
2.配齐配强师资队伍。在每年的教师招聘中,招聘一定比例的足球教师,充实到足球师资紧缺学校,确保足球课程的开设、足球活动的开展。
3.组织业务培训。有计划地举办校长、业务管理干部培训班、校园足球初级指导员培训班,积极争取上级培训指标,推荐优秀足球教师、裁判员参加上级培训、比赛和竞赛工作。
4.确保足球教学课程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把足球作为体育课的必修内容,各校立足本校实际,研发足球校本教材,每周用一节体育课进行足球教学;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足球运动纳入到“体育艺术2+1项目”之中。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在校学生足球知晓率达到100%。
5.开展足球活动
①评选“滨城区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中小学校,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建设。争取用3年时间建成20所左右滨城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同时力争3年内全区 10所学校争创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至2年内争创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县区。
②拓展大课间。学校成立年级或班级足球兴趣小组,利用大课间时间,由足球技术好的教师统一组织训练。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的足球比赛。
③开展“校园足球榜〃榜上有名”活动。通过体育课、大课间等时间,各学校每个年级组织“校园足球榜〃榜上有名”活动,并且在班级门口或教室墙上设立校园足球榜,进行公布。学生可随时提出申请,挑战记录。
④开展比赛活动。组织教职工足球赛、中小学生(男子、女子)校园足球联赛、开展足球技能大赛。
⑤ “大手拉小手”活动。与社会足球合作,选择社会球队与学校结对帮扶。
⑥开展足球志愿者活动。建立滨城区校园足球工作志愿者服务,选拔滨城区足球教师或足球爱好者加入志愿者队伍。
6.大力开展校园足球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学校校园足球开展情况,形成浓厚的校园足球氛围。
四、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区教育局设立校园足球活动专项资金。 2.通过市场运作,寻求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的帐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师(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培训、扶持基层单位足球活动开展、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运行、评估和奖励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校园足球活动的领导,确保校园足球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了由教育局为组长、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关机构,由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校园足球工作。
2.明确目标,确保落实。学校制定近期、中远期校园足球工作方案,确保在课程实施、师资队伍、硬件建设等方面统筹到位。
3.强化督导,完善机制。区教育局每年对学校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进行评估考核(评估细则见附件),通过考核,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命名、表彰以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各单位也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对任课老师的考核力度,并将考核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
附件:滨城区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学校评估细则
滨城区教育局 2015年2月27日
滨城区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学校评估细则(试行)
学校名称: 得分: 分得条 款 评 估 内 容 值 分 组织保障20分 领导重视,校长主抓,定期研究学校校园足球工作的教学训练竞赛等有关工作 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校园足球工作各项制度健全 3 2 2 评估 方法 听汇报、看材料、查记录 校园足球工作年度计划 校园足球工作未来发展规划 校园足球工作年度总结 2 3 3 看材料、查记录、看获奖 证书 看材料、查记录 看材料、查记录 看材料、查记录 看材料、查记录、学生座谈 学校对校园足球工作有经费投入3千元以上(每增加1千元加1分,5 低于2千元不得分) 在校学生每周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 全校学生不少于50%参加校园足球活动,学生足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校足球队员档案健全(有个人资料、训练、比赛情况) 校足球队每周训练三次以上(要有教案、影像等资料) 每周用一节体育课用于足球教学(要有教案、影像等资料) 足球教师组织课外足球活动、课余足球训练、竞赛计入工作量 竞赛工作15分 师资力量7分 宣传活动10分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班际之间的比赛 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足球联赛 参加市级联赛 足球专项教师数量:1人以上(含1人) 足球裁判员数量1人(含1人) 足球教师、裁判员按要求参加市、区组织的培训 学校开展校园足球文化氛围浓厚,内容丰富新颖 学校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足球活动(足球节、活动周等) 承担市、区教育局安排的大型活动加5分 向市级输送人才每一人加2分、派出裁判员加1分 积极参加省、市、区夏令营活动加4分、3分、2分 在电视、报刊中宣传报道校园足球活动的,视情况加5分、3分、1分 加减分 在市级、区级联赛上获得得第一名加7分、5分 在市级、区级联赛上获得得第二名加5分、4分 在市级、区级联赛上获得得第三名加4分、3分 在市级、区联赛上获得得第四至第八名加3分、2分 学校在市级、区级联赛上获得荣誉称号的加3分、2分 在联赛中无故弃权每一场扣3分 5 7 3 5 5 3 5 5 5 2 2 3 5 5 教学训练28分 学生代表滨城区参加全国、省、市比赛或训练营活动加5分、3分、1分 队员、老师在市级、区级联赛上获得荣誉称号的每增加一人加2分、1分 说明:基础分为80分,得分100分以上为优秀,71-9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全校学生参加足球活动人数少于50%或每周足球活动时间少于2小时取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