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一、引言
为了维护学院的纪律,加强学生的管理,保障每位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广大师生的校园安全,学院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院的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学生的基本要求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坚持品德修养,遵纪守法,维护师生之间的良好关系;
• 勤奋学习、提高素质、锤炼品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 维护个人卫生、校园环境,妥善保管公共财产; • 注重道德修养、自信自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 不从事有悖道德、有损学校形象和自身形象的行为。 四、违纪行为和相应处理措施 1. 紊乱校园秩序 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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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斗殴、打闹;
擅自进出宿舍、开启他人宿舍门、窗等; 在学校内饮酒、纵火。
处分方法:
• 严厉批评并要求停止该行为; • 记过或严重警告; •
开除学籍;
2. 玩忽学习 行为表现:
• 旷课,迟到早退;
• 作业不交、不按要求完成作业; •
抄袭、剽窃、泄漏考试试题等。
处分方法:
• 批评教育,要求及时继续学业; • 记过或严重警告; •
退学或开除学籍;
3. 染上不良嗜好 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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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吸毒和等;
处分方法:
• 复查并启动预防接近自杀意图干预机制; •
退学或开除学籍。
4. 有悖社会公德 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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谩骂、诽谤、诬告、威胁他人,有攻击性、霸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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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损坏、破坏、污染、损毁公私财物。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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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要求停止该行为; 记过或严重警告; 退学或开除学籍。
5. 其他违纪行为 行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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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要求参加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 对教职工、校外人员不敬等;
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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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要求停止该行为; 记过或严重警告; 退学或开除学籍。
五、补充措施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学院将依据本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学院还将采取以下补充措施:
对因为其他行为或原因而暂停学业或退学的学生,
学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
• 对于因违规行为而引起因申请出国(境)、党政机关或用人单位或其他社会机构的一切需要而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生,学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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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免责声明
因该规章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及相关措施可能因时间和其他因素发生变化,因此学校保留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的权利。同时,对于学生自身的行为和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以上就是本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章制度,敬请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