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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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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工作,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疗机构应设专职或兼职药剂师负责药品管理工作。卫生室的药品管理工作由卫生室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三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采购、入库、配发、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应当由卫生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其有效性。

第四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跟踪评价制度,定期对卫生室内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跟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药品采购、配发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卫生室应当按照药品的特点,科学选择药品采购渠道,并与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供应合同。药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章 药品采购管理

第六条 卫生室应当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卫生室的药品需求得到满足。药品采购计划应当根据科学合理的用药规范进行

编制。

第七条 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购买没有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第 卫生室药品采购应当测定合理的供货周期,及时完成采购任务,确保药品库存量的充足性。

第九条 卫生室在药品采购时应当与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供应合同。合同应当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等基本要素,并明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和药品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条 卫生室药品采购的支付方式应当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 药品入库管理

第十一条 卫生室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入库区域,确保药品入库的安全和有效性。药品入库区域应当满足防潮、防尘、防虫的要求,同时要有合适的温湿度控制设备。

第十二条 药品入库前应当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验收时应当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查验药品包装和药品合法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药品采购完成后,应当将药品配送至药库。药品配送应当根据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 药品入库后应当及时进行通知,确保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库存情况。

第十五条 药品入库应当按照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便于检索和管理。

第四章 药品配发管理

第十六条 卫生室药品的配发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科室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进行。配发药品时应当确认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七条 药品配发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制度进行,严禁超过药品使用范围或者不合理使用药品。

第十 药品的配发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配发记录应当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配发日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九条 药品的配发应当有专人进行,配发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五章 药品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合理用药,避免药品滥用和误用。

第二十一条 卫生室应当加强药品的质量控制,严禁使用过期、破损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药品。

第二十二条 卫生室应当制定药品处方管理制度,规范药品处方的开具、审核、发放和存档等环节。药品处方应当经过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二十三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使用记录制度,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记录应当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日期、使用数量等信息。

第二十四条 卫生室应当加强药品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使用中的问题。

第六章 药品报废管理

第二十五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报废管理制度,规范药品报废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 药品报废应当由专人负责,报废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二十七条 卫生室的药品报废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随意报废和滥用报废。

第二十 药品报废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报废记录应当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报废日期等信息。

第七章 药品安全监督

第二十九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质量跟踪评价制度,定期对卫生室所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跟踪评价。

第三十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十一条 卫生室应当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理和药品过期处理,确保库存药品的安全和有效。过期药品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外销或给他人使用。

第八章 药品保管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保管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药品的保管要求。药品保管应当做到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火、防鼠害,药品应当按照分类、整理,防止混用和混乱。

第三十三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的安全使用。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药品库房。药品库房应当设有有效的防盗设备。

第三十四条 卫生室应当加强药品保管和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药品管理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药品安全意识。

第九章 药品质量投诉和处罚

第三十五条 卫生室应当建立药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和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

第三十六条 卫生室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涉及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卫生室负责人所有。

第三十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并报领导批准。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涉及的各方面具体细则将由卫生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做出具体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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