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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

来源:尔游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处理预案

医务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

为了保证我园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幼儿得到规范合理及时的处理,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111

副组长:222、333

组员:444 555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幼儿园防控情况,保证电话信息网络通畅,法定时间内上报上级领导主管部门。

2、负责指挥幼儿园教职工、幼儿救护工作。

3、配合有关上级主管部门防食物中毒的调查工作。

4、负责指挥对幼儿园重要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5、负责组织事后幼儿园的生活,工作安排。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预案

传染病防控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深入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治结合、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在充分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六早” :即“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精神。

一、 日常防控工作

1、严格坚持晨、午、晚检制度。各班保教人员为第一责任人,需严格执行园内交制度与晨午晚检要求,后须对幼儿察言观色、仔细摸头、测量体温、统计出勤并认真填写出勤记录,每日对未出勤幼儿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并认真记录,加强对全体幼儿的发热排查,每日检测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及时上报并密切监测)。

附:各班保教人员名单

大一班 1234 大二班 王1234

大三班 1234 大四班 张1234

大五班 1234 中一班 1234

中二班1234 中三班 1234

中四班 1234 中五班 1234

小一班 1234 小二班 王1234

小三班 1234 小四班 1234

小五班 1234 小六班 1234

2、保健医加强晨、午、晚一日三次及日常巡视和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3、加强全园各部门日常防控管理,确保幼儿活动室、睡眠室、各部门、科室经常性的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

4、在生活小院内建立远离幼儿隔离室,一旦发现特殊情况立即将有关人员隔离,并及时通知家长同时上报地段保健科→区教委体卫科→区疾控中心。对密切接触者,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在家照顾幼儿休养(教职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按要求隔离观察,待传染病检疫期满由医院开据诊断证明后方可入园。

5、如幼儿及家长有离京或离境,提前通知本班老师,并告知交通工具和返京时间,且返京后在家中观察7天,体温正常,身体健康方可来园。若与幼儿有密切接触的亲属回国,家长应及时通知本

班老师,此幼儿须居观察7天,并详细记录健康状况。

6、幼儿每日回家测量体温,家长签字后于次日清晨交至本班老师处,教师签字后返还幼儿,最终交于医务室保存。

二、 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普及防控常识

1、主管领导和保教人员对师生及家长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精神等宣传教育。

2、在认真贯彻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的基础上,根据区防疫部门相关要求,对全园各班、各部门、幼儿家长、教职工开展宣教工作。利用板报,发放家长信、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家长进行加强自我保护及社会公德的宣教,以提高师生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保教人员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勤洗手,不用脏手揉眼睛,抠鼻子等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培养的宣教。

3、积极宣传在流感和传染病易高发季节,教育全体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尽量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园内不组织集体室内大型活动,增加户外锻炼,增强体质。

三、 严格执行我园各项卫生消毒制度

1、每周上、下午检查各班消毒,加强室内开窗通风。每天使用空气清菌片。每周末保健医负责全园各班及公共地区空气消毒。

2、保育员在保健医具体指导下,认真搞好幼儿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对幼儿直接接触的地方严格用1:200(疫情时1:100)的“84”液消毒。坚持各项消毒制度,尤其对幼儿的用具(毛巾、水

碗、牙刷、牙杯)、玩具、桌椅等用品每日擦拭两遍,确保消毒到位。

3、对于接触多,使用效率高的地方,如门把手、柜子门、电脑键盘、水龙头、盥洗室、厕所严格执行我园消毒工作常规要求,并加强各班对幼儿被褥的晾晒。在1:200(疫情时1:100)“84”液消毒物品情况下,必要时用紫外线灯,过氧乙酸等对空气进行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幼儿餐具、用具一日三餐,餐餐消毒,确保时间及消毒标准达标。炊事员进入操作间一律衣帽整齐,制作分发成品时必须戴口罩,手用1:200“84”消毒后(或戴消毒手套)操作。

四、 应急防控响应及上报程序

1、组织领导体系:由医务室和各年级、科室班组长具体负责防控日常工作,保证电话信息网络通畅,及时收集幼儿园防控情况,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园领导上报。

附:大班组长 1 中班组长 2 小班组长 3

会计室 1 资料室 2 科研室 3

总务室 4 人事科 5 食堂 6

2、园内建立师生体温日测量、日报告制度、对体温异常(达到或超过37.5)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人员,一律禁止入园,督促其到医院诊断,及时将诊断结果报告区地段保健科→区教委体卫科→区疾控中心。

3、幼儿及全体保教人员在园期间,发现体温异常(达到或超过37.5)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情

况时,立即将其就地隔离至专用隔离室,报告区地段保健科→区教委体卫科→区疾控中心,由120或999急救中心专用救护车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4、幼儿园及时追踪上述人员的诊断结果,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消毒等具体的防控处理措施。

附:传染病上报制度

1.成立防控传染病领导体系。由医务室和各年级、科室班组长具体负责防控日常工作,保证电话信息网络畅通,及时收集幼儿园防控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园领导上报。

2. 幼儿及全体保教人员在园期间,发现体温异常(达到或超过37.5℃)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情况时,立即将其就地隔离至专用隔离室,报告区地段保健科及教委体卫科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由120或999急救专用救护车送至制定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3. 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传染病报告第一责任人:李忠(总园),孙妍(实验园)传染病报告第二责任人:王丽丽。发现传染病疫情,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30分钟内)电话报告,在90分钟内将疫情书面报告地段保健科、教委体卫科和中小学保健所。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对确诊、疑似、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立即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控制传染病的蔓延。

4. 严格掌握幼儿与教职工病愈后返校的时间。病愈返校的幼儿必须要有地段保健科开具的证明,证明其已无传染性,方可复课。医务室要做好复课证明保存、登记、备查工作。

5.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

我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上老师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

病病人疑基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疫情报告人。保健医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疾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晨、午、晚检应在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组长或本班其他保教人员对入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若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人时,要及时告医务室,保健医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因病缺勤班上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集中发热的定义、报告程序、方式及时限

同一班级两天内出现集中发热(体温≥37.5℃)病人5例以上(含5例),或同一宿舍超过3例以上(含3例),必须填报《学校寄托幼机构集中发热登记报告表》报告所属地段保健科,并在12小时内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辖区CDC。

园内同一班级2天内出现集中发热(体温≥37.5℃)病人10例以上(含10李),或同一宿舍超过5例以上(含5例),必须立即报告所属地段保健科和辖区中小学保健所。

7.传染病疫情报告

在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园内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8.报告方式:

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报告教委体卫科和中小学保健所。

食物中毒防控预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安全法》,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在园幼儿与全体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日常防控工作

1、炊事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持证上岗。佩带胸卡,炊事员工作服要专用,离开时必须脱下,不得穿出。

2、厨房内要保持清洁,保证无蝇、无鼠、无蟑螂,清洁工具专用。面案、菜案、餐具、厨具和地面经常擦拭,保持清洁。非食堂人员禁止入内。

3、炊事用具及容器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专用,并有标记,用后洗净消毒。放水碗、饭碗的口袋每天洗净后同碗一起消毒,洗涮用具每周用“84”液浸泡消毒。幼儿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蒸汽消毒。幼儿餐具、用具等一日三餐,餐餐远红外线专用消毒柜消毒,确保时间和消毒标准达标,并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4、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进货必须索证,不购不用发霉、变质、掺杂、掺假及对人体有害的食物和原料,采购畜禽肉必须经动物检验合格;瓜果和生吃的蔬菜要洗净消毒;外购熟食加热后再食用;剩食保存做到生熟分开,加盖防蝇防尘,食前必须加热,生食在冰箱存放不得超过两周。

5、食品加工:严把食品加工关,特别是豆浆一定要煮透开锅后再煮半小时才能食用,并且禁食扁豆、鲜黄花等危险食物。根据食堂量化管理A级标准对炒菜需测中心温度,超过90℃以上方可出锅,三餐留样48小时。

6、库房卫生:整洁、干燥、凉爽、通风;食物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离地,保证无鼠、无蝇、灭蟑、无霉潮 ;严禁放有毒有害物品。购买食品及使用过程中注意保质期。罐头食品打开后一次用完。

7、个人卫生:炊事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服、帽整洁干净,不留长指甲,不得染指甲,戴手镯,戴戒指,在加工制作水果前要进行手的清洗消毒,手消毒可用75%酒精,含氯消毒液等。上灶前、开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工作人员做到四洗手:进园后、饭前便后、处理污物后、给幼儿开饭及分发水果前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餐前分配和接触膳食的工作人员除彻底洗手外,还要用“84”液进行手部消毒。

8、检查:每周保健医与管理员进行食堂卫生检查与自查。

二、应急防控响应和上报程序

1、组织领导体系:由医务室和各年级、科室班组长具体负责饮食防控日常工作保证电话信息网络畅通。及时收集幼儿园饮食防控情况,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上报。

2、幼儿及全体保教人员在园期间,发现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者,立即拨打电话120或999救护车将其送至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同时报告地段保健科及区教委体卫科。

3、幼儿园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与地段保健科进行流行病调查,保健医及时追踪上述人员的诊断结果,尽快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按《食品安全法》和上级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消毒等具体防控处理措施。

群体性水源性疾病防控预案

认真做好饮用水的加工及其盛放用具消毒等基础工作,尽最大可能防止饮用水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发生群体性水源性疾病时,应依照“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要求,根据本预案做好如下工作:

1、定期检查、清洁、消毒储水设备,保证水源清洁无污染。

2、出现群体性水源性疾病时,立刻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停止饮用水的使用,要保护好现场。将可能引起群体性疾病的水源或怀疑导致饮用水中毒的工具、设备封存好,以便协助有关部门的调查。

3、第一时间将上述情况上报上级领导主管部门:保健科、中小学卫生保健科、区教委体卫科。

4、将中毒或可疑中毒人员送到医院就诊,或联系120请求急救,做好幼儿园教职工、幼儿的救

护工作。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预案

1、出现群体性不名原因疾病时,要保护好现场。将可能引起群体性不名原因疾病的水源、食物及物品封存好,以便协助有关部门的调查。

2、第一时间将上述情况上报上级领导主管部门:保健科、中小学卫生保健科、区教委体卫科。传染病报告第一责任人:1,传染病报告第二责任人:2

3、做好幼儿园教职工、幼儿的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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