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重点(特大型桥梁)工程实施性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
(SDLQ)QB-SJB-03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二○○六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重点或大型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与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提高经济效益,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属ⅠA、ⅡA、ⅠB类型,特别是各种特大型桥梁工程项目,工程项目所属单位必须向集团公司申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条 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第二章 实施
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是集团公司生产技术管理职能部门。各下属单位在项
目中标后应立即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上报同时要求附电子版一份。
第五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准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中要统筹兼顾,充分利用本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技能,积极采用“四新”项目,因地制宜地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对重大特殊工程项目(注:重大特殊工程项目系指公司内从未施工过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单位工程)更应从严从细组织编制。
第六条 生产技术部接收到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由各专业技术人员初审,会同部门经理提出初审意见报告单(附表SJB-03-表01),报告总工程师(分管领导),请求批示。
(一)如属公司内部技术力量解决范畴,则由生产技术部提出评审组人员组成方案,经公司领导同意后,迅速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建议和优化措施报告,由总工程师审批。
(二)如属公司内部技术力量不能解决范畴,则由生产技术部提出外聘专家或咨询方案,经公司领导同意后,迅速组成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建议和优化措施报告,由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经过评审后,生产技术部填制评审记录表,由总工程师签批,生产技术部存档。
第 经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技术组织措施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本办法所指工程项目的执行单位,应严格遵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上报审批制度,在评审过程中给予全面配合,并根据批复的方案做好完善和分解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协助各单位制定重大的施工方案,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随时对各下属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一条 对于不能按本办法要求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或在评审过程中配合不力的分公司经理等负责人,报总经理批示后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扣分1000元/次的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未尽事宜,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情况逐步完善。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颁布实施。
SJB-03-表01
《施工组织设计》初审意见报告单
编号: 项目名称 初审意见: 初审人签字: 合同价 总工程师批示: 签字: 公司内部解决 建议: 建议: 外部解决 部门经理: 日期:
SJB-03-表0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参 加 评 审 人 员 记 录 姓 名 评审报告: 总工程师: 日期:
合同价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