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使用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学校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图书室设备的使用寿命,是保证图书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资料是提高教育质量、办好学校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师生要明确图书资料的地位与作用,增强保护与爱惜学校图书的自觉性。
二、要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建设好学校藏书室和阅览室。
三、根据规定和学校需要添置与订阅图书、报刊杂志,并指派专人管好图书资料,使其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
四、学校藏书量达到生均每人有20~30册。
五、要有足够书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正常阅读。
六、图书阅览室应设置书架、书柜、目录柜、工具书柜、杂志架、报纸架、借还书工作台等。
图书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员工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名目》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便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仔细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员工每次借书只准借阅一本。
四、借出的图书两周内必需归还图书角,归还时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状况,准时处理赔款事宜。若还未看完,应办好续借手续。
五、两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准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该领导应指令其准时归还或赔偿。
六、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责任领导处理。
七、女员工休产假和员工辞职前必需归还清晰所借阅的图书。
八、图书角不向其他公司和个人以及团体组织开放。
九、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需爱惜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等。如有上述状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的确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二倍赔偿。
详细规定:
1、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2、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督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后果自负。
3、如发觉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判教育,情节严峻者,送交该责任人领导到处理。
图书室管理使用制度
第一章 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讨论供应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养、增长学问。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打算。
第二章 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根据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依据“购买图书方案”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掌握与检查。
2、购买方案: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方案。图书选购人员根据方案实施选购任务。
3、购书:假如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留意掌握预算,不得超支,开具。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 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并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全部新进图书,都必需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全部图书都必需在封面、名目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假如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需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部做出报告,争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名目: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名目,供应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状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 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别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状况不能准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觉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状况,须马上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觉以上状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爱护
(1) 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惜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干净。
(2) 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 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 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需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需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状况,应赔偿原书。
2、丢失图书:丢失图书,不论何种缘由,均要进行赔偿;
(1) 首先购买原书进行赔偿;
(2) 如买不到,一般书按原书价两倍赔偿;
(3) 不经同意,不得用其他书顶替;
(4) 整套书丢失其中一本,按全套价赔偿。
第七章 图书室管理条例
1、图书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
2、员工文明用语,严禁粗言秽语、骂人、打架;
3、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垃圾;
4、阅读者可以抄摘书籍上的内容,但不得在书籍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撕页折角等。
图书室管理使用制度
1、读者服务热情周到。
2、做好报刊的订阅、收发、装定收藏等工作。
3、做好资料收集工作,每月出一期读者园地和新书介绍。
4、配合外借室做好节约和读者队伍监视工作
5、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工作。
文化活动室制度
1、文化活动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管理人员,应加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图书馆内。
2、文化活动室书架间通道应保持通畅。
3、文化活动室内的电气设备应分工专人保管。特别是防火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
4、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三懂二会”知识。
5、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6、文化活动室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7、应对各种电器设备加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
图书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图书管理工作,不断丰富工员业余文化生活,便利各业务部门开展工作,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和项目公司。
三、图书管理
(一)图书日常管理
1、由行政管理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图书日常管理工作,并专人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事宜。
2、每月5日前由图书管理员进行盘点。
3、新购图书要按挨次编号摆放,并将书名、出版社名称、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登记,编入图书登记名目中。
(二)图书购置
1、公司购置图书(杂志、音像制品) 标 准: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季度100元,员工每人每季度 50元。总部季度预算不超过3000元,年度图书选购预算不超过10000元。项目公司季度预算不超过20xx元,年度图书选购预算不超过6000元。由行政管理部征求各部门选购看法,汇总之后报总经理审批。
2、专业书籍选购由各业务主管领导把关,费用另行列报。
3、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应先征得本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
4、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准时送至图书管理员处验收归档,并由管理员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按正常程序到财务部报销。
5、项目公司图书选购由各项目公司上报选购方案,由总部行政管理部统一选购配送,成本计入项目公司。
(三)图书借阅
1、公司图书由行政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编制名目卡供员工查阅。
2、员工借书时应先查阅图书登记名目卡,并在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在《图书借阅登记表》(附件)上进行登记、签字后方可取书。
3、专业性工具书(如:规程、规范、定额等)经批准可由业务部门长期借用。一般科技图书每人每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特别事由需续借者,须办理续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