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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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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图书室管理规则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赔罚办法

  图书室里的图书是供学校师生员工阅读、学习、工作的,读者必须爱惜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

  一、一般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划圈等情况,视情况酌情或按原价赔偿。

  二、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三、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1、一般图书按书价的1-15倍赔偿。

  2、多卷书按整套书价的1-10倍赔偿。

  3、期刊的合订本应按各期书价和的3-10倍赔偿。

  4、故意损坏、缺页的,一般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遗失使用频率高的热门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6、遗失珍本、善本、贵重绝版、前的古旧的特藏书,按原价的20-40倍赔偿。

  四、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归还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工作人员申明原因,经批准办理续借手续。无故逾期还书应按日交纳罚金,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没收借书证的处罚。

  阅览室规则

  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供学校师生员工在阅览室内阅读、学习,一般情况不借出室外。

  一、本校师生均可进入本室阅览。学生凭学生证入室押证阅读,书包、书夹、书刊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二、室内陈列的期刊供读者自行选阅,阅读前读者应自觉将姓名、班级(单位)、阅读期刊名称填表登记,以使工作人员统计。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借一本,未经许可,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要爱护书刊资料,损坏、污染图书要自觉修补赔偿。阅读期刊前应首先检查是否有缺页,圈点、污损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现象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加盖印记,否则应由本人负责,接受处理,予以赔偿。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要保持整洁,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

  六、室内不准吸烟。

  七、闭室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

  注:教师不得将本学期期刊借出,若需借出须教务处签注意见,且不得超过一周。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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