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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及整改制度(4篇)

来源:尔游网

安全隐患及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控制在最低限,特制定本制度:

  一、整改制度是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

  二、安全隐患的发现与报告。学校认真落实好安全工作日检查、周抽查、月排查报告,季度研究通报制度。检查范围包括学校各类建筑物、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和校外周边环境等。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学校自身能解决的,立即落实人员、解决经费;当时无排除条件的,应设立警戒线或警示牌;学校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三、安全隐患的整改与排除。对进入安全台帐的重大安全隐患,学校必须立即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前的安全防范措施。整改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按方案实施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堵漏洞,消除隐患,学校有关人员要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以备出现问题后责任倒查。

  四、督查与奖惩。学校加强对整改项目的督查和验收。对在安全隐患排除及时、质量高的给予表彰;对在安全隐患排除中玩忽职守,延误时间或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隐患及整改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项目部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进行治理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现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项目部全体成员有责任和义务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现场存在的问题、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2、项目部每周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参加人员有: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现场值班电工等人员。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隐患整改提出意见和整改措施,对下周的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为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隐患整改要求,督促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部门。安全部必须审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并及时监督落实。

  5、施工现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消除,确保项目部所有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6、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存在隐患的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

  7、隐患责任单位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后,必须立即按要求(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8、整改完成以后,隐患责任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回复,报安全部门进行复查,复查人必须签署复查意见。安全部门留存备案。

  9、对于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任单位,按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0、在集团总公司、分公司、工程公司、甲方、监理等上级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否则将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隐患及整改制度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济源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责任

  万伟平: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康培育:负责督导落实。

  万伟平:负责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及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康培育:负责交通安全及安全教育。

  万伟平:负责校舍、设施设备、师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康培育:负责消防安全、活动设施及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

  万伟平:负责门卫、防卫安全隐患排查。

  各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的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上报中心校。

  八、学校及时向中心校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九、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各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安全隐患及整改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校园进行安全排查、整改。

  3.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险,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5.学校实行安全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销号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跟踪问责,直到安全隐患完全消除方可销号,做到不改不销。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消除隐患后销号。

  6.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学校考核一票否决,甚至可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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