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制度集锦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德育常规要求。
2、学校德育工作做到每学期有目标、有计划,做到月有重点,周有安排。
3、少先队总队部要根据学校德育工作总体规划,认真制订少先队计划,部署好少先队活动。
4、各班主任要根据学校和总队部计划认真制订班队活动,计划和班队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班队活动寓教于活动中,使队活动收到应有的效果。
5、由总对部负责建立学生干部培训,学习教育制度:
(1)分期学习队的《章程》、《未成年人保》等;
(2)每学期初组织队干部上岗培训,每月安排一次工作汇报和部署;
(3)每学年分别举办一次法制教育,卫生保健教育,国防科技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专题报告。
6、开展德育基地实践等教育活动:
(1)每年暑假或春秋两季至少组织一次德育基地训练、参观、考察、学习等实践活动;
(2)每学年至少有一次参加家乡建设义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3)平时做好墙报、黑板报的定期刊出和“红领巾广播站”广播等工作。
7、班主任负责班级德育工作,应与学校、任课教师密切配合共同研究,认真抓好德育工作:
(1)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家长座谈会;
(2)每学年对每个学生至少有一次家访(做好家访记录);
(3)每学期末向学校交一份班级德育工作总结;
(4)班班设立一本“班级教育活动情况”登记簿。
8、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品德课教师要联系学生实际备好课,上好课,做到有辅导,有实践要求,有检查。
9、各学校教师要根据学科教材的特点,充分发挥课文内在思想性,寓教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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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好各门文化科学知识。
(二)严格遵守校规校纪:
1、听从领导和老师指挥。
2、课堂上不影响他人学习,课余时间不妨碍别人休息。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请假。
4、不在教室内外打闹和高声喧哗。
(三)团结同学,互相帮助:
1、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
2、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克服学习、生活的困难。
3、支持班委、组长搞好班集体工作。
4、不欺负女同学及弱小同学,不歧视学习困难的同学,热情帮助他们。
5、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四)搞好安全,爱护财产:
1、不偷窃集体和他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
2、教室要注意关好门窗,放学、放假更要注意关窗锁门。
3、轻关门窗,不准猛推重甩,桌、凳要爱护使用,不准刻划和损坏。
4、不糟蹋庄稼、蔬菜、瓜果等,爱护花草树木。
5、公物要经领导、教师许可方能使用,不得擅自乱用或搬动。
6、不得擅自游泳或进行其它不安全活动。
(五)讲究卫生
1、树立讲卫生光荣的思想,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经常保持环境及个人的卫生。
2、公共场所、厕所、划片责任包干,经常清扫,保持干净。垃圾送到指定地方。
3、教室(宿舍)各自负责,保持地面、墙壁清洁,窗明桌净,用具摆放妥当整洁。
4、不乱丢果皮、纸屑及食品袋,不随地吐痰、乱抹鼻涕,乱丢垃圾。
(六)积极锻炼,热爱集体:
1、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等活动。
2、努力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争取良好、优秀,提高锻炼水平。
3、积极参加各种劳动。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一切集体公益活动。
5、珍惜学校和班级荣誉,不做有损于集体利益的事。不说有损于集体利益的话。
注:每个学生的表现做到每一条评4分,有差距者,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总分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含85分),75分至84分为良好(含75分),60分至74分为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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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学期两次到德育教育基地活动。
二、时间、地点、活动内容
1、每年清明节前后,组织部分学生到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
2、每两个月·学生到居委会参加社区环保宣传和实践活动。
3、每学年组织部分优秀学生参观有关展览,对学生进行有关教育。
4、每学期组织学生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片1—2部。
三、组织安排
1、德育工作领导学习小组组织安排,德育处落实并具体组织。
2、各基地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与基地领导取得联系,与各基地领导协商后,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或实践活动,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思想道德、实践体验教育。
3、各基地定期活动的情况应预先制定好活动的方案,并及时作好记载,有不尽人意之处进行调整和改进。
4、德育基地活动要有专人负责,活动班级班主任随队做好安全工作。基地活动前应对学生做好教育工作,要求他们保持少先队员的良好形象,注意文明礼貌,不怕苦不怕累,体现我校良好的学风、校风。
5、德育基地活动时要有秩序要服从基地工作人中安排,不得拥挤,不得大声喧哗。
6、爱护德育基地的各种物品,不得触模有主要价值的物品和易损坏物品。
7、在活动后要求学生写好活动后的感受和体验。各基地的负责人要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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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品德评定内容与标准以《中(小)学德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要求、内容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根据表现操行等级可分别评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优秀: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都做得好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好的表现。
良好:对评定内容规定的诸方面基本能做到。
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的大部分基本做到或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好,有严重缺点或虽有错误,但已改正。
不及格:对评定内容规定大部分不能做到或在某些方面有严重错误,或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且不接受教育,无改正表现。
二、学生品德评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缺点,防止片面性。
三、实行民主评定的方法。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又要实行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并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防止压制民主或放任自流。
四、操行评语在学生个人小结和小组评议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负责写出。班主任在评语中要指出优点、缺点、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或处分未撤消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写在评语中。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也应写在评语中。操行等级由班主任在征求学生和任课教师意见基础上评定。
五、评定结果(包括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应通知家长,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小学各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操行等级不及格者以试读生论处。初三学生操行等级评为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按肄业处理。
六、学生操行评为优秀、不及格者,需经年级组长上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或教导主任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