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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讲心得体会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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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讲心得体会范文

  首先,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什么是法律?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的保护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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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意识,增强观念,维护尊严,保障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日”,党__强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每个公民的,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是在履行着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意识到,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问题而受到调查。

  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尊重。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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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宣传日。以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意识,树立观念。

  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的规定。与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遵守,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只有遵守,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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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法律,它们像盾牌一样保护着我们,而我们要争做法律的小卫士。

  法律就像远航的船上的帆,指引我们正确的方向,不让我们在“社会”这片大海上迷茫。法律又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方的路,我们了解法律,并明白该如何使用法律,我们就不会走在漆黑的道路上,无法回头。

  那是一个秋天,挺拔的树上挂着薄薄的“黄蝴蝶”。丝丝阳光懒洋洋地洒下来。我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来找我,她朝我笑笑,说:“咱们去马路上玩吧,马路上很宽,骑自行车更好玩。”我也笑了笑说:“不了,要是让爸妈知道我去马路上玩,”我在她的面前晃了晃我的小拳头,“不把我‘收拾’得半死才怪!”说完,我又朝她吐了吐舌头。“走吧,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我不说,别人也不会知道,对吧?”“不去!马路这么危险!你还在马路上面骑自行车!不去!”我做了个鬼脸,笑嘻嘻的说。看我这么坚持,她耸了耸肩,甩了甩手,一脸无奈和遗憾:“算了,不去了。”我开心的笑了,笑的是我遵守了身边的法律——不在马路上玩耍。

  在这个法治社会,我们的“规矩”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没有“法”,这个社会会变成什么样?我们细想一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认为,给人们带来的是烧杀抢夺,国家也不闻不问,坐视不理。所以,法像一层透明的保护层,将我们笼罩在安全范围内,若不小心穿透这层“膜”,迎接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治在生活中并不陌生:小到“上下楼梯靠右走”,大到“”的“贪污罪”、“故意伤害罪”……

  不管是大法规还是小法规,生活的轨迹始终掌握在自己手上。

  法治社会中的“法”,像帆,像灯,像保护层。法律是不能侵犯的,我们是小学生,从小学习、认识法律,长大以后就能走正确的路,我们要当法律的小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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