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通用3篇)
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篇1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2、焊工必须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3、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
4、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5、发现隐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部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
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篇2
(1)做到“四知”,即:
①熟知电焊机构造原理和性能;
②熟知操作技术知识和方法;
③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熟知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要求。
(2)做到“十不焊接”。即:
①班前不自检,隐患问题未排除不焊接;
②焊接无防雨、接零、防护装置或失效不焊接;
③操作场地潮湿,无绝缘、防护设施不焊接;
④多台焊机集中场地,无绝缘、防护设施不焊接;
⑤一次线无绝缘套管,二次线与氧气瓶、金属物接触不焊接;
⑥在液、气体,带压容器,管道上或带电设备上不焊接;
⑦凡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的容器或管道,未经清洗不焊接;
⑧小口容器或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物,未采取有效通风监护、防毒措施不焊接;
⑨在易燃、易爆、有毒的液、气体扩散区,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焊接;
⑩在高处作业的下方存有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不焊接。
(3)做到“六个不忘”。即:
①不忘持证上岗和班前快会;
②不忘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
③不忘高空作业挂牢安全带;
④不忘严格遵守规程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⑤不忘工间禁止饮酒,记好安全日记;
⑥不忘下班或离岗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焊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篇3
1、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
2、负责生产记录及现场记录的填写;
3、参与生产相关设备/工艺的验证工作,验证方案实施等。